时间:2018-09-21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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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草案)的说明
——2018年9月20日在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兴县财政局局长 张建平
尊敬的白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就2018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做出说明。
一、预算调整的原因
根据吕梁市财政局《吕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吕财预[2018]131号)精神,经市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查批准,市财政局下达我县2018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49256万元,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需调整已经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通过的2018年财政预算方案。
二、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财政部《2016年地方财政一般债券预算管理办法》,提出如下预算调整方案:
1.增加“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2256万元;
2.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256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扶贫—农村基础设施支出17196万元,用于兴县扶贫办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公路建设5060万元,用于兴县交通局沿黄旅游公路建设。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1.增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债务转贷收入”27000万元。
2.增加政府性基金支出2700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7000万元,用于兴县扶贫办60300千瓦光伏扶贫项目12060万元,兴县交通局沿黄旅游公路建设14940万元。
经上述调整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和支出总计297649万元增加到319905万元,分别增加了222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和支出总计由25218万元增加到52218万元,分别增加了27000万元。
以上说明,请予审议。
附件:1.兴县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方案(草案)
2.兴县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科目调整方案(草案)
3.兴县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方案(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