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1、对兴县房地产市场的管理。 2、廉租房与公租房的建设、分配管理。 3、保障房管理资金的筹措与使用。
(二)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1、将公租房保障范围扩大 到城镇常住人口家庭。
2、严格落实晋政办发[2012]70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
3、切实做好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金补贴工作,做到应保尽保。
4、做好以往年度未建成项目的“消零”工作。
5、建立项目台帐,严格执行月报、季报、年报制度。
6、积极落实住房保障项目储备制度,拓宽融资渠道,破解住房保障工作资金瓶颈
(三)机构设置:
兴县房地产管理中心内设机构1个,即综合办公室。
(四)人员构成:领导班子现有成员1名:现有干部职工18人,其中全额事业人员18人。
(五)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无下设单位,不需要汇总。
(六)其他说明
1.车辆情况
我单位无车辆预算。
2.房屋情况
我单位办公用房为借用兴县经济和信息局。
3.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采购。去年无政府采购。
4.绩效管理情况
我单位无项目设定绩效目标管理。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兴县房地产管理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三、兴县房地产管理中心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450.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50.17万元,无政府性基金资金,与上年的1356.88万元相比减少906.7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需支付工程尾款较少。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20年支出预算450.17万元,与上年的1356.88万元相比减少906.7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需支付工程尾款较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 城乡社区支出226.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3.88万元。
2.按支出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7.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90.07万元、其他支出256.38万元,与上年的1356.88万元相比减少906.1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需支付工程尾款较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安排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支出450.17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 城乡社区支出226.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3.88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90.96元,与上年的0万元相比增加了90.96万元,主要是2019年人员工资等不在基本支出中,2020年在项目支出中;项目支出359.21万元,包括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95.33万元,其他城乡社区管理400000.00万元,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223.88万元等;与上年的1356.88万元相比减少997.6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需支付工程尾款较少。
3.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7.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90.9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因房管中心为自收自支单位,人员工资纳入项目支出中。2020年又纳入基本支出。
4、三公经费预算中包括公务招待费0.00元,,未安排交通费、交通工具购置费等,与上年无差异,因房地产管理中心为自收自支单位,故三公经费为零。
5.机关运行经费本年度安排10.00万元(包括办公费3万元、差旅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万元,印刷费2万元),比与上年的10万元相比无变化。
附件:兴县房地产管理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