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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农业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时间:2018-04-28 10:51       大    中    小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中央、省、市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研究和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意见,指导全县农业社会化体系、乡村经济集体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

3、抓好农业商品生产基地建设,粮食自给工程建设;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预测并发布农业各产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

4、研究制定农业科研技术推广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并组织推广农村实用技术项目以及实施对乡、村两级基层干部的培训教育工作。

5、按国家制定的农业各生产技术标准,负责农业各产业产品和绿色食品德质量监督认证,组织县内生产及引进种子、化肥、农药等产品的登记工作,组织指导种子、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

6、按国家规定的植物检疫标准,组织对县内植物及流通植物产品的检疫工作。

7、综合协调县直农口各局和涉农部门的工作。行使农机、农经、扶贫的行政职能。

8、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任务

(一)贯彻落实省、市人民政府“一村一品一主体”产业扶贫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我县特色农业产业扶贫行动,大力发展特色农业产业,全面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二)积极推动特色农业产业扶贫行动计划的实施,发展绿色谷子为主的杂粮产业,建设绿色、有机谷子基地12万亩,带动农民脱贫致富。

(三)继续争取县财政设施蔬菜建设补助资金,对现有日光温室和移动大棚进行提质增效,逐步缓解广大市民吃菜难、吃菜贵的问题。    

(四)抓好农牧业各类项目的实施和项目管理工作,解决农产品加工、养殖用地,切实发挥项目的示范效应,促进农牧业转型、跨越发展。

(五)加大农产品、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确保进入市场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

(六)做好基层畜牧兽医缺编人员的招聘工作,充实到基层防疫队伍中。

(七)抓好动物防疫工作,特别是口蹄疫、禽流感、猪蓝耳病、鸡新城疫、布病等动物重大疫病的防控工作,确保我县无疫情。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

(一)机构设置:

 1、综合办公室

 2、畜牧兽医股

 3、行政审批股

 4、农业综合执法股

 5、农业技术推广站

 6、植物保护检疫站

 7、农业区划办公室

 8、农业环境保护工作站

 9、土壤肥料监测站

 10、经济作物工作站

 11、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12、动物检疫站

 13、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14、家畜改良站

 15、种养场

 16、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17、种子管理站

 18、农业水利机械队

 19、农业原种场

 20、种子经营站

 21、乡镇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26个畜牧兽医中心站

(二)人员构成:

领导班子现有成员3名,主任1名、副主任2名。

全委现有在职干部职工129人,其中行政人员14名,机关工人2名,事业人员113名。

第二部分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5186.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171.78万元、上级专项1748万元、上年结余结转267.1万元。2017年3619.2万元增加2015.1万元,主要是财政加大农业产业扶贫资金投入力度。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8年支出预算5186.88万元。2017年3619.2万元增加2015.1万元,主要是财政加大农业产业扶贫资金投入力度。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科学技术支出328.3万元、农林水支出4750.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8.17万元。

2.按支出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95.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97.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08.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70万元、其他支出486.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安排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支出5186.88万元。2017年3619.2万元增加2015.1万元,主要是财政加大农业产业扶贫资金投入力度。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328.3万元、行政运行283.54万元、事业运行(农业)支出1419.43万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5万元、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562.1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10万元、农业生产支持补贴1271万元、病虫害控制支出56万元、农产品加工与促销264.04万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150万元、生产发展300万元、其他扶贫支出167.3万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2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8.17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836.14万元,主要包括人员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3350.74万元,包括马铃薯产业发展研发资金、粮食直补资金、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畜禽粪污整治资金、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和动物疫病防控、农产品电商补助资金 农业产业化发展扶持资金、种(养)殖业保险保费补贴、2017年中央财政产油大县奖励资金、生猪屠宰补贴、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优质农产品央视广告宣传等。

3.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包括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95.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97.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08.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70万元、其他支出486.1万元。

4、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支出安排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

5、2018年度兴县农业委员会“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合计4.78万元,比上年增加0.88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0.78万元。

    6、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我单位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1.75万元,比2017年增加78.57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系按现有人员工资标准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核定,本年度计提比例增加。

第三部分

1、车辆情况:截至20171231日,我委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专业技术用车1辆。

2、房屋情况:我单位办公用房位于新建东路153号(原畜牧兽医局办公楼)、蔚汾镇水磨滩段209号(原农业局办公楼),办公用面积未超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 

3.我单位2018年政府采购2018年特色农业产业扶贫小杂粮、马铃薯种子、肥料6000吨,全部公开招投标进行采购。

   4、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预算公开管理文件为兴财预【2018】414号文件。

 

    附件: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