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2-28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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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
1、贯彻中央、省、市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研究和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意见,指导全县农业社会化体系、乡村经济集体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
3、抓好农业商品生产基地建设,粮食自给工程建设;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预测并发布农业各产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
4、研究制定农业科研技术推广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并组织推广农村实用技术项目以及实施对乡、村两级基层干部的培训教育工作。
5、按国家制定的农业各生产技术标准,负责农业各产业产品和绿色食品德质量监督认证,组织县内生产及引进种子、化肥、农药等产品的登记工作,组织指导种子、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
6、按国家规定的植物检疫标准,组织对县内植物及流通植物产品的检疫工作。
7、综合协调县直农口各局和涉农部门的工作。行使农机、农经、扶贫的行政职能。
8、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7年任务:
(一)贯彻落实省、市人民政府“一村一品一主体”产业扶贫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我县特色农业产业扶贫行动,大力发展特色农业产业,全面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二)积极推动特色农业产业扶贫行动计划的实施,发展绿色谷子为主的杂粮产业,建设绿色、有机谷子基地8万亩,带动农民脱贫致富。
(三)继续争取县财政设施蔬菜建设补助资金,对现有日光温室和移动大棚进行提质增效,逐步缓解广大市民吃菜难、吃菜贵的问题。
(四)抓好农牧业各类项目的实施和项目管理工作,解决农产品加工、养殖用地,切实发挥项目的示范效应,促进农牧业转型、跨越发展。
(五)加大农产品、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确保进入市场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
(六)做好基层畜牧兽医缺编人员的招聘工作,充实到基层防疫队伍中。
(七)抓好动物防疫工作,特别是口蹄疫、禽流感、猪蓝耳病、鸡新城疫、布病等动物重大疫病的防控工作,确保我县无疫情。
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
(一)机构设置:
1、综合办公室
2、畜牧兽医股
3、行政审批股
4、农业综合执法股
5、农业技术推广站
6、植物保护检疫站
7、农业区划办公室
8、农业环境保护工作站
9、土壤肥料监测站
10、经济作物工作站
11、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12、动物检疫站
13、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14、家畜改良站
15、种养场
16、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17、种子管理站
18、农业水利机械队
19、农业原种场
20、种子经营站
21、乡镇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2、6个畜牧兽医中心站
(二)人员构成:
领导班子现有成员3名,主任1名、副主任2名。
全委现有在职干部职工129人,其中行政人员14名,机关工人2名,事业人员113名。
二、2017年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17年收入决算9654.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649.7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07万元,其他收入0.47万元。比2016年7218.19万元增加2436.1万元,主要是财政加大对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投入力度。
(二)支出决算
2017年支出决算10570.1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2.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2.31万元、节能环保1342.2万元、农林水支出8403.02万元。比2016年8095.83万元增加2474.32万元,主要是财政加大对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投入力度。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1、基本支出1995.95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946.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9.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39.3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53万元。比2016年2118.36万元减少122.41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增加及单位运行费用减少。
2、项目支出8574.2万元,包括巩固退耕还林支出、劳动力转移培训、测土配方施肥、粮棉油高产创建、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基层动物防疫补助经费、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货币化补贴、农业产业化扶贫项目、种植业(玉米)保险保费、设施蔬菜建设、雁门关生态畜牧经济区建设,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畜牧业规模健康养殖以上款项均已全部支出。比2016年5952.93万元增加2621.27万元,主要是财政加大对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投入力度。
(三)“三公”经费决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决算1.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3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
2016年度兴县农业委员会“三公”经费决算支出合计12.2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2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与上年相比下降11.13万元,“三公”经费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报废车辆一台及加强车辆运行管理。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我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9.66万元,主要为保障我委机关正常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培训费、日常维修(护)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比2016年137.55万元减少27.89万元,主要是报废车辆一台及加强单位日常支出的管理。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采购支出部门决算总额1379.22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种子、肥料支出。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委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专业技术用车1辆。
2、房屋情况
我单位办公用房位于新建东路153号(原畜牧兽医局办公楼)、蔚汾镇水磨滩段209号(原农业局办公楼),办公用面积未超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
(七)绩效管理情况
我单位除人员及公用经费,各类项目全部设定绩效目标管理。
三、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