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4-09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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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高家村镇人民政府2017年
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及2017年任务
1、 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 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 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 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6、 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7、 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 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 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 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政府下设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农村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和计划生育服务站等。实有人数53人、在职43人、退休10人。
第二部分
兴县高家村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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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一:2017年收支预算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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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兴县高家村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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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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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入 |
支 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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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预算数 |
功能分类 |
预算数 |
经济分类 |
预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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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小计) |
46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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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48.08 |
一、工资福利支出 |
400.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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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 |
465.13 |
二、国防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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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
2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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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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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共安全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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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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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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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教育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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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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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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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科学技术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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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转移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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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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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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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债务利息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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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性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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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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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基本建设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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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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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27.93 |
八、其他资本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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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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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节能环保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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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其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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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城乡社区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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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农林水支出 |
163.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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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交通运输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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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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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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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金融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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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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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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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住房保障支出 |
25.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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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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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预备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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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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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其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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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转移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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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合计 |
465.13 |
支出合计 |
465.13 |
支出合计 |
46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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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预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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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兴县高家村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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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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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目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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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5.13 |
457.13 |
8.00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48.08 |
240.08 |
8.00 |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248.08 |
240.08 |
8.00 |
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240.08 |
240.08 |
|
信访事务 |
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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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27.93 |
27.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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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事务 |
27.93 |
27.93 |
|
计划生育机构 |
27.93 |
27.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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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水支出 |
163.60 |
163.60 |
|
农业 |
163.60 |
163.60 |
|
事业运行(农业) |
163.60 |
163.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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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支出 |
25.51 |
25.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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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改革支出 |
25.51 |
25.51 |
|
住房公积金 |
25.51 |
25.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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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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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兴县高家村镇人民政府 |
单位:万元 |
项目类别/项目名称/经济名称 |
预算数 |
一、工资福利支出 |
400.96 |
基本工资 |
147.45 |
津贴补贴 |
122.67 |
奖金 |
12.29 |
绩效工资 |
36.46 |
社会保障缴费 |
66.13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15.96 |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
29.96 |
定员定额经费 |
29.00 |
公务接待费 |
0.00 |
交通费 |
0.00 |
取暖费 |
0.00 |
工会经费 |
0.96 |
福利费 |
0.00 |
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
0.00 |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26.21 |
离休费 |
0.00 |
抚恤金 |
0.00 |
生活补助 |
0.00 |
住房公积金 |
25.51 |
遗属补助 |
0.67 |
离退休福利费 |
0.03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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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四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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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兴县高家村镇人民政府 |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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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预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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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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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用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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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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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用车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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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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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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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五: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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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兴县高家村镇人民政府 |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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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目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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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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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预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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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编码 |
单位名称 |
项 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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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规格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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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 |
采购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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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高家村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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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兴县高家村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465.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65.13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无国有资源(资产)使用有偿收入。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7年支出预算465.13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8.0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93万元、农林水支出163.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51万元。
2.按支出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00.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21万元。
3.无政府采购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安排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支出465.13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8.0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93万元、农林水支出163.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51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457.13万元,包括人员支出427.17万元和商品服务支部门29.96万元等;项目支出8.00万元,包括维稳经费8.0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00.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21万元。
4、本年度三公经费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6年预算中为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2,401,000.00元,其中固定资产2,400,000.00元,包括:
土地、房屋及构筑物 3000平方 2,276,665.00元
通用设备 9件 48,400.00元
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309件 74,935.00元
五、本单位无预算绩效项目支出。
六、本单位无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
七、预算公开管理文件为兴财预【2017】438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