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0-18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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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主要职责
1、依法监督管理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
2、依法监督管理公共场所、职业、放射、学校卫生等工作;
3、依法监督传染病防治工作;
4、依法监督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
5、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只包含兴县卫生监督所本级部门决算。
(三)2015年工作总结
一是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完成医疗市场监督覆盖率90%以上;二狠抓公共卫生监督。全力推进分级量化管理,完成分级量化率90%以上。三、强化饮用水卫生监。确保全县人民用水安全,实现日供水能力千吨以上供水单位监督覆盖率90%以上;四、深化学校卫生监督建设。积极应对学校传染病疫情防控制工作,完成中小学校监督覆盖率90%以上;五、注重放射诊疗。实现了放射卫生的安全;六、强化监督协管工作。有效发挥监督前哨作用;七、注重监督调查制度落实。确保信息报告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二、2015年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15年收入决算142万元,其中:上年结余6万元,本年收入13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6万元)。
(二)支出决算
2015年支出预算1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万元,无项目支出。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1、基本支出142万元,主要是在职及离退休工作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取暖费(个人)、办公经费、公务用车经费等;
2、项目支出无。
(三)“三公”经费决算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决算1.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万元,公务接待费无,公务出国费无。
(四)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