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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司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时间:2017-04-10 18:18       大    中    小     

兴县司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司法行政的方针、政策及《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1、制定全县普法和依法治县规划并组织实施,具体承办普法依法治县工作和推进执法责任制的日常工作。

2、指导管理全县的律师、法律援助中心和法律顾问工作,综合治理全县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工作。

3、管理县公证处并指导和监督公证工作。

4、指导和管理全县的人民调解、司法助理员、法律服务工作、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工作。

5、指导和管理全县的“148”法律服务和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6、指导全县法学教育、法学理论研究工作。

7、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的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复议,应诉等法制工作。

8、参与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和全国统一的司法考试工作。

9、指导和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及物资装备工作。

10、管理局直属单位的固定资产。

11、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2、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和干警队伍建设,和乡镇共同负责司法所和司法助理员实行双重领导。

13、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任务

2017年,我局将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法治兴县建设为主线,深入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努力化解矛盾纠纷,着力提高法律服务水平,为全县经济转型跨越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法律支持和保障。
      
(一)深刻把握党建工作新形势,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境界和政治理论水平
      
(二)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进一步推进法治兴县建设
       (三)深刻把握安全稳定工作新任务,全力做好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稳定工作

 1、不断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努力提升社区矫正监督教育和保障水平

 2、不断强化安置帮教任务落实,加强特殊人群管理
      
(四)深刻把握经济下行期矛盾纠纷新特点,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构建化解处置矛盾纠纷的坚实防线

(五)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兜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底线。

(六)抓好司法业务用房建设和精准扶贫工作,扎实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健康发展

(七)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兴县司法局设置3个内设机构及公证处,包括:综合办公室、宣教股、基层股、公证处。

2、人员情况:县政府三定方案核定我单位编制43人,实有34人,退休人员16人。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资产合计210.5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8.45万元,固定资产142.09万元,其中①土地、房屋及购建物:20.24万元;②通用设备:96.05万元;③专用设备:1.98万元;④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23.82万元。

第二部分

兴县司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2017年收支预算总表

部门名称:兴县司法局

单位:万元

收   

支   

项目

预算数

功能分类

预算数

经济分类

预算数

一、公共财政预算资金

596.51

一、一般公共服务

一、工资福利支出

307.59

   财政拨款

596.51

二、外交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85.52

   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

三、国防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40.36

   专项收入

四、公共安全

577.2

四、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上级专项

五、教育

五、转移性支出

   其他收入

六、科学技术

六、赠与

   上年结余结转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七、债务利息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八、债务还本支出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九、社会保障基金支出

九、基本建设支出

四、其他资金

十、医疗卫生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

163.04

十一、节能环保

十一、贷款转贷及产权参股

十二、城乡社区事务

十二、其他支出

十三、农林水事务

十四、交通运输

十五、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十七、金融监管等事务

十八、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十九、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19.31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二、预备费

二十三、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二十四、其他支出

二十五、转移性支出

收入合计

596.51

支出合计

596.51

支出合计

596.51

表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预算表

部门名称:兴县司法局

单位:万元

科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596.51

391.47

205.04

204公共安全支出

577.2

372.16

205.04

 20406司法

577.2

372.16

205.04

      2040601行政运行(司法)

472.16

372.16

100.00

      20406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司法)

23.00

23.00

      2040604基层司法业务

11.00

11.00

      2040605普法宣传

5.00

5.00

      2040607法律援助

10.00

10.00

      2040699其他司法支出

56.04

56.04

221住房保障支出

19.31

19.31

 22102住房改革支出

19.31

19.31

      2210201住房公积金

19.31

19.31

表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部门名称:兴县司法局

单位:万元

项目类别/项目名称/经济名称

预算数

一、工资福利支出

307.59

基本工资

109.46

津贴补贴

110.24

奖金

9.12

社会保障缴费

50.72

绩效工资

12.55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5.5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64.52

定员定额经费

63.8

公务接待费

交通费

取暖费

工会经费

0.72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9.36

离休费

退休费

离退预留调资

抚恤金

生活补助

住房公积金

19.31

遗属补助

离退休福利费

0.05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表四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表

部门名称:兴县司法局

单位:万元

项 

预算数

合计

0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

2、公务接待费

0

3、公务用车费

0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2)公务用车购置费

0

表五: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部门名称:兴县司法局

单位:万元

科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表六:政府采购预算表

单位编码

单位名称

    

 

采购方式

规格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

采购项目

采购目录

**

**

**

**

**

**

**

172

电脑

计算机

集中采购

12

打印机

打印机

集中采购

20

办公家俱

办公家俱

集中采购

140

第三部分

兴县司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596.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96.51万元,无政府性基金资金。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7年支出预算596.51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公共安全57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31万元。

2.按支出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07.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5.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3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63.0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安排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支出596.51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公共安全57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31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391.47万元,主要包括人员支出;项目支出205.04万元,包括政法转移支付设备购置7万元、政法转移支付办案经费16.00万元、安置帮教工作5.00万元、社区矫正6.00万元、普法宣传经费5.00万元、人民调解5.00万元、法律援助5.00万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工程款100.00万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前期经费56.04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07.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4.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36万元。

4、三公经费预算和上年相同,未安排招待费、交通费、交通工具购置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