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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煤炭服务中心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16-10-18 17:54       大    中    小     

兴县煤炭服务中心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全县煤矿生产、建设、经营、安全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

2、研究提出县煤炭工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确实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煤矿安全长效机制,负责全县煤炭行业安全基础管理和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组织实施煤矿安全执法工作。根据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提出煤矿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目标建议。

4、组织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5、监督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及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等规定的执行情况。

6、负责“一通三防”和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煤矿企业的安全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负责全县煤矿灾害预防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煤炭行业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7、负责煤炭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实施产能、产量监控;依法规范和整顿煤矿生产、建设和经营秩序;协调组织全县煤炭安全生产高度工作。

8、指导全县煤炭行业生产建设技术工作,监督检查煤炭企业执行生产,建设规范、规程和标准;统筹全县煤炭行业科技和信息工作;负责科技手段在煤矿安全生产领域的推广应用 。

9、负责煤炭生产许可证初审。负责煤炭经营资格证的预审上报。

10、负责全县煤炭行业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煤矿矿长资格、矿长安全资格、煤矿特种作业人员、驻矿安检员资格的考核、培训等。

11、指导全县煤炭行业财务、会计工作;参与各类煤炭基金、专项资金的收缴、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行业内使用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建设项目投资建设计划的汇总编制和上报工作。

12、研究提出全县煤炭营销策略和政策建议;统筹、协调、高度全县煤矿的生产和销售。

13、承担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兴县煤炭服务中心包括本局机关。

二、2015年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15年收入决算5,268,279.0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247,195.82元、事业收入20,000.00元、其他收入1,083.19元,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二)支出决算

2015年支出预算5,711,107.6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11,107.61元。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1、基本支出5,365,024.42 元,主要有工资福利支出4,734,485.4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4,757.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5,782.00元。

2、项目支出325,000.00元。

(三)“三公”经费决算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20,0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元。

(四)2015年决算情况与预算基本相符,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三、重点项目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兴县煤炭服务中心重点项目支出325,000.00元,该款为低收入农户冬季供暖用煤短途用费,已全部支出完毕。
   
附件:兴县煤炭服务中心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