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2-29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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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煤炭工业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全县煤矿生产、建设、经营、安全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
2、研究提出县煤炭工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确实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煤矿安全长效机制,负责全县煤炭行业安全基础管理和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组织实施煤矿安全执法工作。根据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提出煤矿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目标建议。
4组织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5、监督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及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等规定的执行情况。
6、负责“一通三防”和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煤矿企业的安全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负责全县煤矿灾害预防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煤炭行业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7、负责煤炭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实施产能、产量监控;依法规范和整顿煤矿生产、建设和经营秩序;协调组织全县煤炭安全生产高度工作。
8、指导全县煤炭行业生产建设技术工作,监督检查煤炭企业执行生产,建设规范、规程和标准;统筹全县煤炭行业科技和信息工作;负责科技手段在煤矿安全生产领域的推广应用 。
9、负责煤炭生产许可证初审。负责煤炭经营资格证的预审上报。
10、负责全县煤炭行业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煤矿矿长资格、矿长安全资格、煤矿特种作业人员、驻矿安检员资格的考核、培训等。
11、指导全县煤炭行业财务、会计工作;参与各类煤炭基金、专项资金的收缴、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行业内使用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建设项目投资建设计划的汇总编制和上报工作。
12、研究提出全县煤炭营销策略和政策建议;统筹、协调、高度全县煤矿的生产和销售。
13、承担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7年任务
为煤矿提供办证和技术指导,煤矿监督管理安全生产。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办公室 煤安股 行业股 纠察队
信息调度中心 财务股
二、2017年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部门决算中,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0.28万元,本年收入506.5万元,本年支出530.3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6.48万元。
(一)收入决算
2017年收入决算50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6.5万元,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
2017年支出决算530.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7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76.34万元。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30.3万元,按用途分
1、基本支出530.3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405.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1.9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73.32万元, 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三) “三公”经费决算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公务接待费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数。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数。
与上年相比成减少趋势,“三公”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压缩公务接待费用。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采购支出部门决算总额0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总数76.48万元,其中共有车辆0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