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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16-10-18 17:54       大    中    小     

 

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主管本县市场监督管理和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2、依法组织管理本县各类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户的登记注册,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和企业信用信息监管。

3、依法组织监督本县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

4、依法组织监督本县市场交易行为,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5、依法对本县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负责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的登记注册。
    6、依法组织监督本县经纪人、经纪机构。

7、依法组织实施本县合同行政监管,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8、对本县广告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行为。

9、依法组织管理本县商标工作,组织查处商标违法行为。

10、依法组织监管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活动。

(二)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

1、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市场主体保持快速发展势头。

2、加强市场监管,保持市场秩序的基本稳定。

3、加强消费维权,消费环境进一步改善。

4、法治工商建设、干部教育培训、非公党建工作等取得新进展。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5年部门决算包含山西省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所属三个事业单位。

二、2015年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山西省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部门决算中,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3.10万元,本年收入1012.80万元,本年支出1042.07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3.83万元。

(一)收入决算

2015年收入决算1012.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12.52万元,其他收入0.28万元。

(二)支出决算

2015年支出预算1042.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6.33万元,其他资金支出5.74万元。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1、基本支出1023.60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524.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78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458.8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03万元

2、项目支出12.73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9.7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99万元

(三)“三公”经费决算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预算3.9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6万元,公务接待费0.14万元,2批次10人。

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预算30.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32万元,公务接待费35批次3122.18万元。

与上年相比下降26.6万元,“三公经费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大量压缩公务费用;二是执法执勤车辆的使用数量由上年的17辆下降为4辆。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5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81万元,主要为保障我局机关正常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费用和办公设备购置费。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5年采购支出部门决算总额8.02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1231日,我局共有车辆21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1辆。
附件:
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