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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0-05-19 09:48       大    中    小     

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安排情况

四、“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增减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和收益情况

其他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

  五、政府购买服务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质量强县、食品安全和标准化等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全县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建立健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对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进行查处和指导,组织指导查处督办辖区内大案要案和疑难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依法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开展反走私相关执法工作。指导广告业的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组织指导消费环境建设。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全县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生产、进口、销售环节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承担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全县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依法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10.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全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负责全县食盐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监管和食盐专营工作。负责酒类商品监督管理工作。

11.负责计量及认证管理工作。组织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监督管理计量器具;负责计量标准的监督管理;负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的监督;负责认证市场的监督管理;指导合格评定工作;负责全县获得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审查认可)的实验室和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

12.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标准的实施和监督检查,治理无标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负责商品条码的推广应用和监督;负责全县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管理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负责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工作。

15.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6.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落实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药品安全风险。

17.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8.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19.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20.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制定检查制度,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其他环节的违法行为。

21.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承担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查处、争议处理、维权援助、纠纷调处等执法工作,监督管理商标印制企业。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管理,做好产权确权、侵权判定、申请相关工作,规范指导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进专利信息利用和服务工作。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22.按规定要求,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23.指导、协调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开展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

2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5.职能转变。

  (二)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1、深入推进简政放权

2、大力推进质量提升

3、严守安全底线。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5、提高服务水平。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由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局属事业单位组成。

2020年纳入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

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机构设置: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财务股,政策法规股,非公经济组织党建股,经济监督稽查队,行政审批股,市场主体监督管理股,市场规范管理股,信用信息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网络商品交易监督管理股,知识产权和广告监督管理股,质量计量监督管理股,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流通监督管理股,餐饮监督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保化股,食品药品安全抽检检测股,食安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标准认证股。

人员编制:我单位核定人员编制总数为170人,实有注册正式职工179人。现有公务员编制56人,实有公务员70人,机关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编制111人,实有100人;自收自支编制3人,实有0人;编外事业人实有4人;实有离休人员2人;实有退休人员100人;遗属补助22人。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2281.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273.30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20年支出预算2281.30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31.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58.52、住房保障支出91.07。

2.按支出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688.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45.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7.43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安排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支出1831.71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31.71万元。:行政运行支出829.98万元、市场主体管理8万元、市场秩序执法26万元、药品事务2万元、质量安全监管5万元、食品安全监管70万元、事业运行768.32万元、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104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8.41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926.14万元:包括行政事业在职、离退休人员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项目支出355.16元:包括专项业务353.00万元,民生项目2.16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688.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45.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7.43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增减情况

1、2020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为78.91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1.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

2、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为47.33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0.6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万

3、2020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比2019年增加31.58万元,因为2019年机构改革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合并,人员增加。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兴县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829.98万元。相比较2019减少549.69万元,主要原因项目减少。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和收益情况

1、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0年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如下:

资产总额1029.62万元,其中:

(1)流动资产329.40万元;

(2)固定资产净值786.78万元,房屋348.43万元,通用设备346.28万元,专用设备22.59,其他固定资产69.48万元。

2、国有资产收益情况

国有资产收益情况为0万元。

其他情况说明

1车辆情况

公务车辆编制数7辆,实有9辆(其中:检察院1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辆我局有使用权)。

2、房屋情况:我单位房屋面积合计5640平方米,其中实际使用办公用房2820平方米。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分为经常性项目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经常性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履行职能,在日常公用经费定额以外、维持单位运转和完成其他工作任务所必需的支出。重点项目支出:是指中央、省规定的政策性项目支出,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经费,国家、省要求的配套资金,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预算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附件: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