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预决算公开 > 兴县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兴县县委统战部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时间:2022-10-18 10:25       大    中    小      来源: 中共兴县县委宣传部

兴县县委统战部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研究统一战线理论和重大方针、政策,向县委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并组织贯彻上级关于统一战线方针政策。

2.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问题,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推荐工作。

3.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负责台胞定居工作,协调有关台属的工作。

4.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及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

5.负责联系海外工商界社团和代表人士;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物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

6.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意见;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物。

7.负责统战理论、政策的研究,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8.管理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9.完成县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部门概况(内设机构)

1.负责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对民族宗教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做好选拔、培养、推荐工作。

2.负责全县重点宗教活动场所主要负责人的培养,推荐工作,帮助各宗教活动场所的自身建设。

3.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推荐工作。

4.牵头负责处理民族宗教方面重大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二、机构设置

兴县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由兴县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本级、及内设机构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构成。

三、2021年工作总结

(一)提高认识,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浓厚学习氛围。第一时间召开了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县党史教育部署会会议精神,研究安排统一战线工作任务。及时组建了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拧紧压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为学习教育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二是强化学习制度,提升学习实效。出台《兴县统一战线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确保学习教育步骤不虚、措施不空。结合实际制定《2021年兴县县委统战部理论学习计划》,部机关干部每天利用1小时进行个人自学,每周二、周五利用2小时集中坐到会议室交流学习,共计开展集中学习50次,党史学习教育专题会13次,在学思践悟中不断增强理论修养、提高政治觉悟。

三是强化学用结合,展现统战特色。把党史学习教育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推进统战工作实践创新结合起来,着力抓好政协换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宗教事务管理、民营经济统战等重点工作。积极开展统一战线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引导全县统一战线成员坚定不移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二)突出重点,广泛宣传《条例》

一是及时安排部署。印发《兴县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实施方案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提出具体要求,并发放《条例》1000余册。截至目前,全县15个乡镇党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11个成员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已全部开展了《条例》学习。

二是强化学习理解。把学习《条例》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从政治高度认识统一战线的重要法宝作用。不断创新学习方式,通过开展原文仔细学、新旧《条例》对比学、带着重点任务深入学、结合实际工作研讨学等方式,确保把《条例》各项内容学深吃透。

三是广泛宣传培训。推动《条例》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县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教学内容。分领域传达学习,组织各民主党派成员、知联会、新联会、宗教活动场所、清真食品企业等各个领域统战成员开展《条例》专题学习共计6次。在县直机关党务干部专业化能力素养提升培训班上宣讲《条例》,加强各级党委(党组)对党中央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的理解和掌握,认识到新时代统一战线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三)发挥优势,积极助力乡村振兴

一是调研实情,摸清乡村振兴难点痛点。在认真学习研究、深刻领会中央、省、市和县委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新精神新要求的基础上,县委统战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带队深入各乡镇、帮扶村、民营企业实地调研60余次,与乡(镇)、村两级负责人和广大村民召开各类座谈会20余次,掌握第一手资料,摸清了我县乡村振兴工作的难点和痛点。

二是科学分析,找准统一战线优势特点。以新联会新媒体分会、志愿者分会为依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凝心聚力 助力乡村振兴”大宣传。组织召开党外代表人士座谈会3次,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所涉及的关键问题,广泛征求全县党外人士代表意见建议,共收集意见建议10余条,由县委统战部梳理汇总后呈送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并持续追踪办理情况。

三是精准施策,探索助力工作结合点。开展乡村人居环境“六乱”治理行动,全年清理包联乡村陈年垃圾885吨,乱堆乱放39处,乱搭乱建16处,拆除“两违”9处,立面美化整治1处,提质改造道路7000平方米,清理修复排水沟200米,改造户厕100户,修复残垣断壁85处,整治户容户貌达标94户,绿化带17处,新种、补种景观树约400棵,新建花池15个,配套花池木篱300平方米,清理杂草480平方米。

四、围绕中心,扎实推进各项统战工作

一是始终抓牢深化思想政治共识的“金钥匙”。组织统战成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召开3次各界代表人士座谈会,引导民主党派成员、非公经济人士、无党派人士及党外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等围绕县县政府中心工作建言献策,共收集意见建议40余条。

二是着力构建统一战线工作的“大格局”。县乡换届后,及时对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组长由县委书记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构建了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大统战工作格局。

三是牢牢抱紧民族团结进步的“石榴籽”。加大民族团结法律法规宣传力度,“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五个一 画好同心圆”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单1500余份。

四是认真念好宗教工作的“导字诀”。举办全县宗教工作培训会,提升新任统战委员对宗教工作的认识。围绕宗教中国化方向建设主线,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四史”学习、“三爱”主题教育、“四进”等活动。织密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15个乡镇全部成立宗教工作领导小组,244行政村全部配备统战委员,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全年深入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安全检查20余次,排查隐患,督促落实防疫和安全责任,为全县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营造良好氛围。

五是积极探索知联会、新联会、侨联工作的“着力点”。持续做好党外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培训工作。成立侨胞之家,开展涉侨法律法规宣传,维护侨胞合法权益。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今年以来,部机关牵头,新联会、知联会、侨联参与,累计开展敬老爱老、送教下乡、送红色电影下乡、医疗义诊、帮助残疾人就业创业等志愿服务活动40余次,引导1000余名爱心人士参与。

六是精心打造统战调研宣传信息工作的“金名片”。把统战宣传信息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制定《中共兴县县委统战部统战宣传信息考核制度》。围绕县委中心工作,组织开展乡村振兴、民营经济发展、红色文化等主题调研,共形成6篇高质量调研成果。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54.14万元、支出总计159.7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39.53万元,增长34.49%,支出总计增加21.24万元,增长15.34%。主要原因本年度人员调动变化较大导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公积金等各项工资项目开支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合计154.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4.14万元,占比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支出合计15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72万元,占比98.13%;项目支出2.98万元,占比1.8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4.14万元、支出总计159.7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35.83万元,增长34.49%,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21.24万元,增长15.34%。主要原因本年度人员调动变化较大导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公积金等各项工资项目开支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21.24万元,增长15.34%。主要原因本年度人员调动变化较大导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公积金等各项工资项目开支增加。

其中:人员经费126.64万元,占比79.3%,日常公用经费33.06万元,占比20.7%。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9.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9.62万元,占81.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7万元,占10.06%;卫生健康支出5.71万元,占3.58%;住房保障支出8.3万元,占5.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141.88万元,支出决算15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56%。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112.18万元,支出决算129.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55%,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支出以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行的各项支出。较2020年决算增加17.63万元,增长15.74%,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调动过大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15.17万元,支出决算16.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3%,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较2020年决算减少0.03万元,减少0.19%,基本保持不变;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5.9万元,支出决算5.7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8%,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险支出。较2020年决算增加0.29万元,增长5.3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员工正常调资导致医疗保险基数增加,支出增加;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8.63万元,支出决算8.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18%,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0年决算增加3.35万元,增长67.6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积金核定基数方式改变,导致应缴公积金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6.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6.64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0.08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5万元,支出决算2.48万元,完成预算的99.2%,比2020年增加0.12万元,增加5.08%,主要原因本年度单位负责县里六乱整治工作,导致相关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2.5万元,支出决算2.4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维护费2.48万元、公务接待费0元),完成预算的99.2%,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2.3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维护费2.36万元、公务接待费0元),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20年增加0.12万元,增加5.08%,主要原因本年度单位负责县里六乱整治工作,导致相关费用增加。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06万元,其中:行政单位33.06万元(办公费14.95万元,印刷费2.98万元,邮寄费0.1万元,差旅费0.66万元,劳务费0.8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2.4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6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0.52万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万元。比2020年减少了12.24万元,减少27.0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局本着节约原则统一缩减开支,导致收入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大众牌公务用车1辆,为主要领导干部用车,车牌号为晋JR1718,原值为19.7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合计21.7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21.72万元,其中通用设备18.11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3.61万元。

(四)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省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和300万元以上的重点项目。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山西省兴县统一战线工作部.XLS


统战部绩效评价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