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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人民法院2015年部门预算

 时间:2015-07-16 10:36       大    中    小     

兴县人民法院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兴县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构,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兴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商事和行政案件。
(二)审判中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刑事、民商事和行政案件。
(三)依照法律监督程序,受理不服本院判决、裁定的各类案件的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再审。
(四)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公证机关赋予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五)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问题,搞好宣传工作。
(六)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七)承办其它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和有关规定,本院内设10个职能部门。
(一)办公室
(二)政治处
(三)立案庭
(四)刑事审判庭。
(五)民事审判第一庭。
(六)民事审判第二庭。
(七)行政审判庭。
(八)审判监督庭。
(九)执行局。
(十)司法警察大队。
(十一)我县国土面积大(居全省之首),人口多、交通不便,为便于人民群众的诉讼,本着精简、高效,保证审判工作正常运转的原则,设立四个基层人民法庭(康宁人民法庭、蔡家会人民法庭、瓦塘人民法庭、蔚汾人民法庭)。
二、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进一步提高审判工作水平。执法办案是我们的第一要务。首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继续开展打击各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积极维护社会稳定。其次发挥民商事、行政审判职能作用,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结合新民诉法和司法解释的贯彻实施,妥善审理好各类合同纠纷,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要关注民生,依法审理好婚姻家庭、房屋拆迁、相邻关系等传统民事案,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需求;要切实加大调解工作力度,积极探索调解方法,拓展调解领域,积极探索多元化处理民事纠纷的新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新民诉法有关执行的规定,落实被执行人财产报告制度、拒不执行人“曝光”制度,逐步完善执行联动威慑机制,最大限度地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继续加强队伍建设。我们要以严格的管理,强有力的监督,提高队伍素质,以高素质的队伍保证审判工作的公正与高效。要以当前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着力改进司法作风,提高广大干警的思想素质,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增进群众感情,以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坚持周二学习制度,实现院领导和一般干部、不同部门之间的互动,注重学习内容的趣味性和实用性,防止学习流于形式。强化实践锻炼,在实践中全面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和工作水平。加强管理和监督,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充分发挥制度的规范、管理、引导作用,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
三是持之以恒地接受人大监督。我们要自觉服从县委领导,自觉主动地接受人大监督,继续坚持以前的好做法,主动向县委、人大多请示、多汇报,让县委、人大理解、支持法院工作,虚心接受政协提出的建议,认真对待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以及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审判工作的公正、高效、廉洁、文明,努力提升法院的形象和权威,争取让人民群众满意。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一定不会辜负人民的期望,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为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二部分
兴县人民法院2015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2015年收支预算总表
部门名称:兴县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预算数 功能分类 预算数 经济分类 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小计) 1209.09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一、工资福利支出 620.36
    财政拨款 1209.09 二、国防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416.07
    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   三、公共安全支出 1209.09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72.66
    专项资金   四、教育支出   四、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五、 科学技术支出   五、转移性支出  
    其他收入   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六、债务利息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七、基本建设支出  
三、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资金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八、其他资本性支出  
四、其他资金   九、节能环保支出   九、其他支出  
    十、城乡社区支出      
    十一、农林水支出      
    十二、交通运输支出      
    十三、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      
    十四、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五、金融支出      
    十六、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      
    十九、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预备费      
    二十一、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二十二、其他支出      
    二十三、转移性支出      
收入合计 1209.09 支出合计 1209.09 支出合计 1209.09
                     
 
表二: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预算表  
部门名称:兴县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科  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1,209.09 910.09 299.00
  公共安全支出 1,198.27 899.27 299.00
    法院 1,198.27 899.27 299.00
        行政运行(法院) 899.27 899.27 0.00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法院) 299.00 0.00 299.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0.82 10.82 0.00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0.82 10.82 0.00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0.82 10.82 0.00
                 
 
 
 
 
 
表三: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部门名称:兴县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项目类别/项目名称/经济名称 预算数
一、工资福利支出 620.36
  基本工资 87.60
  津贴补贴 177.48
  奖金 5.41
  社会保障缴费 87.26
绩效工资 47.31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15.30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117.07
  定员定额经费 104.5
取暖费 6.22
工会经费 6.36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72.66
退休费 131.29
  住房公积金 25.42
抚恤补助 10.82
遗属补助 1.4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64
   
 
 
表四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表
 
  部门名称: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算数  
  合计 0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  
  2、公务接待费 0  
  3、公务用车费 0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2)公务用车购置费 0  
         
 
第三部分
兴县人民法院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5年收入预算1209.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209.09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5年支出预算1209.09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209.09万元。
2.按支出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20.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6.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2.6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安排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支出1209.09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209.09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910.09万元,主要包括人员支出;项目支出299.0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20.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7.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2.6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