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2-27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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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2、团结帮助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
3、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参公事业单位,单位核定人员编制为10人。其中有正科1人,副科1人,参公人员5人,事业人员3人。
兴县残疾人联合会财务隶属关系为一级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无基层预算单位。
(三)工作总结
1、“两项补贴”工作。
为搞好“两项补贴”工作,县残联进行了认真安排,制定实施细则,与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紧密合作,对各乡(镇)、社区居委会辖区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进行复核调查,凡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向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山西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并如实提供居民户口本、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等相关材料,经公示后报各乡(镇)、社区居民委员会审核,各乡(镇)、社区居民委员会审核后报县残联核实补贴对象,严把发放环节,落实配套资金。2017年底,为办理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1252人,发放补贴款751200元;与县民政部门沟通联系,准确掌握了辖区内低保家庭中所有持残疾证的人数,协助民政部门发放生活补贴 2978人,发放补贴款1786800 元。资金管理全部是阳光操作,每一位符合申请护理补贴和生活补贴的残疾人资金全部是实行一卡通的形式发放。
2、农村基层党组织扶贫工作
兴县残联党支部贯彻落实吕梁市“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帮扶工作,对兴县恶虎滩乡、赵家坪乡共30户残疾人家庭进行了农村党组织帮扶,每户帮扶资金4000元。本年度兴县残联以各乡镇精准扶贫为依托,改变以往单纯帮扶的模式,因地制宜规划残疾人扶贫产业,促进残疾人增产增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3、倾心扶贫助残,致力精准脱贫
至2017年12月底全县识别建档立卡贫困户2465人,兴县残联积极实施“人人享有康复”、“三保险、三救助”活动,装配发放各类辅助器具400余件;为22名肢体残疾人适配大小腿、上肢假肢;推介11名0—6岁残疾儿童在省康复中心、离石区康复中心等进行了抢救性康复训练;为1000余名贫困残疾人进行了疑似残疾等级鉴定;积极扶残助学救助,对1名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子女进行了资助。
4、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工作
2017年度符合申报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条件的共20人,专项资金全部落实到位,每人每年260元,合计5200元。
5、积极做好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
2017年度,兴县残联对蔚汾镇、奥家湾乡、高家村镇、蔡家崖乡65户城乡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了无障碍改造工作,对残疾人家庭地面、卫生间等部位进行了改造,给残疾人日常生活与出行带去了更多的便利。
6、残疾人康复工作稳步推进
2017年度,积极开展精准康复活动,努力为残疾人提供优质服务。县残联高度重视残疾人康复工作,把解决我县城乡贫困残疾人群众康复需求问题,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并摆在重要的工作议事日程。本年度,对1900余名在2016年度动态更新中有需求的残疾人实施了精准康复行动,得到了残疾人的一致认可与好评。
7、残疾人培训、教育、就业工作不断发展
(一)在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活动期间,县残联深入到符合就业条件的残疾人家中,耐心细致做好残疾人及其亲属的思想工作,安排专人专车接送参加培训,真真正正做到工作到家、服务到位。通过合理引导,多种渠道就业,增加了部分残疾人家庭经济收入,使他们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二)残疾人教育工作得到进一步巩固。为切实维护和保障残疾儿童接受教育,我县对“三类”适龄残疾少年儿童采取就近随班就读的措施,满足就读需求,安排17个乡镇共57名学生跟班就读。同时,安排专人积极协助吕梁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学校做好2017年秋季招生工作,逐一通知符合年龄(7至14周岁)的听力、语言障碍儿童的监护人,动员他们带上自己的孩子参加招生面试。目前我县“三类”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入学率达90%以上。
8、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稳步发展
为健全残疾人两个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好党和政府有关残疾人各项优惠政策,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改善他们的生活状况。今年,共发放各类残疾人专项补贴250余万元。同时,大力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低保和重度残疾人免费参加新农合、新农保工作,努力实现应保尽保。此外,积极开展节日送温暖活动。2017年春节期间,共慰问16户城乡困难残疾人,为他们发放慰问金共计七千余元,让他们度过了一个安静祥和的春节,充分感受到了残联的关爱、党和政府的温暖。
9、抓好了残疾人文体工作
2017年度兴县残联积极与县教育、文化等部门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好基层文化、体育设施的平台,认真做好残疾人文化、体育、艺术爱好者的发掘和培养工作。积极开展“全国助残日”、“全国残疾预防日”等活动,动员、筛查和推选残疾人教育文化作品,进一步取得县委县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重视和支持。
二、2017年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17年收入决算2659041.1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34541.16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601300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324500元。较2016年增加56.5%,主要变化原因为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增加,其他收入中上级拨入专项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
2017年支出预算1832233.7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47013.74元,政府性基金支出88000元,财政专户拨款支出0万元,其他资金支出97220元。较2016年支出增加20.9%,主要变化原因为残疾人精准康复项目实施、山西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的开展、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报人数增加等原因,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基本支出717017.16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83093.16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事业人员绩效工资、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126546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劳务费、租车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7378元,包括退休费、在职人员财政补助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
项目支出929996.58元,其中残疾人康复支出89710元,残疾人就业和扶贫支出10000元,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685200元,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145086.58元。
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88000元,为补助残疾人事业项目彩票公益金支出。
(三)、结转结余
2017年结转结余1088876.25元,其中基本支出51872.83元,项目支出1037003.42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5000元,决算16998.45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6998.45元。公务接待费0元,较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16998.45元,原因为本年上级配备一辆流动服务车,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同。
(五)机关运行经费126546元。主要为单位日常运行经费,其中办公费2000元,印刷费59500元,差旅费4866元,劳务费12170元,其他交通费用47100元。
三、其他说明
1、车辆情况
我单位车辆无预算编制,实有1辆,属业务用车。
2、房屋情况
我单位办公用房面积合计60平方米,全部为业务办公用房。
3、绩效管理情况
我单位不涉及项目设定绩效目标管理。
4、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采购
四、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