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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时间:2019-10-23 10:29       大    中    小     

兴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部门决算

  公开情况

  一、部门概况 

  (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2、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总体布局,编制全县交通运输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3、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城乡客运管理和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 

  4、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 

  5、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管辖范围内交通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 

  6、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市和县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县农村公路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7、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9.决算单位构成:兴县交通运输局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1、全力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集中抓好集中连片扶贫公路改造项目。 

  2、落实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严格基建程序、严格工程监管,确保交通工程质量监管覆盖率达100% 

  3、解决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施工营造宽松的环境。 

  4、强化公路养护管理,确保公路安全畅通,加大安保设施力度,逐步提高养护水平,落实“修路为民,服务社会”的工作目标。 

  5、加强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大力维护运输市场稳定。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

  局机关内设10个职能股室,分别为:1、综合办公室2、交通战备办公室3、道路机械工程处兴县工程队4、安全站5、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6、交通路政大队7、地方海事处8、道路运输管理所9、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10、出租车客运管理办公室。

  人员构成:领导班子现有成员4名:局长1名、常务副局长2名、总会计师1名。

    全局机关现有干部职工94人,其中:公务员9名,事业人员17名,自收自支人员69人。

  二、兴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三、兴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收入决算552726804.5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2703979.79元,其他收入22824.75元。

  (二)支出决算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决算收入总计39330.40万元。比201717739.84万元增加21590.56万元,主要是“四好农村路¡±,沿黄旅游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资金投入。

    (二)一般公共决算支出情况

    12018年度一般公共决算基本支出627.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20.9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6.13万元,比2017年增加38.37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缴费及住房公积金增多。

    22018年度项目支出36516.1417万元,2017年项目支出安排12847.98万元,2018年比2017年项目支出增加23668.1617万元。主要原因是“四好农村路¡±,沿黄旅游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资金投入。

    3、“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8万元,与2017相比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与2017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2.8万元,比2017年增加1.5万元,主要原因沿黄旅游公路项目范围扩大,增加下乡里程;公务接待费决算0万元,与2017年持平。

    (三)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

    我单位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15940万元,比2017年增加13340万元主要是“四好农村路¡±,沿黄旅游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资金投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我单位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6.13万元,2017年减少44.22万元,主要原因是自收自支人员养老保险费调整到人员经费。

    (五)其他说明

    1.车辆情况

    我单位决算编制汽车2辆,实有2辆,具体包括:一般公务用车2辆,晋JNX369,晋JWF989

    2.房屋情况

    我单位办公用房位于城关西大街23号,办公用面积未超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

    3.我单位无政府采购情况。

    4.绩效管理情况

    我单位无项目设定绩效目标管理

  四、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兴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决算公开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