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县道路运输管理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一、概况
兴县运管所的主要职能:
(1)负责全县道路运输安全事关社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管理工作,承担全县维护运输市场秩序管理的责任,同时监管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与资质管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质管理,道路运输经营监督违章管理、道路运输质量纠纷调资。
(2)负责全县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的监督管理
(3)负责全县的源头治理超载超限的监督管理工作
(4)承办县政府、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兴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
(一)机构设置:
兴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是兴县人民政府主管交通运输的职能部门兴县交通运输局的股室独立核算单位,内设12个办公室,
有:所长室、办公室、财务室、治超室、维修室、客运室、货运室、业务室、稽查室、法制办、统计室、文印室。
(二)人员构成:
领导班子现有成员6名:所长1名、支部书记1名、副所长4名
全单位编制35名,现有干部正式职工23名,其中:行政编制1名, 事业人员22名。临时工12名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决算收入总计693.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1.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0万元,其他收入52.3万元,比2017年收入714.8万元减少了21.27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2018年收入441.3万元比2017年628.17万元减少了186.87万元,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减少了188.92万元,对公交公司补贴增加了2.05万元,2018年上级补助收入200万元比2017年上级补助收入86.01万元增加了113.99万元,2018年其它收入52.3万元比2017年其它收入0.69万元增加了51.61万元,,两项收入增加合计165.6万元,总计全年收入减少=财政补助减少186.87万元-全年增加数165.6万元=21.27万元
(二)一般公共决算支出情况
1、2018年一般公共决算项目支出441.万元比2017年度一般公共决算项目支出654万元减少了2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18年支出402.6万元比2017年人员经费支出612.7万元减少了210万元;其中:1.主要原因是对农村道路客运补贴减少了 188.9万元,绩效工资减少了12万元,养老缴费减少了9.1万元。 2.公用经费2018年支出38万元比2017年公用经费支出41万元减少 3万元,主要是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7万元比2017年9.7万元减少了3万元。
2、2018年度基本支出0元和2017年持平。 3、“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7万元与201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7万元相比减少了3万元,主要是扶贫下乡次数多,稽查次数减少,燃油费减少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2018年决算数0万元,与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0元相比无变化;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相比无变化,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与2017持平;2018年公务接待费决算0万元,与2017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持平。
(三)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数,无决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2018年38万元与2017年41万元相比减少了3万元,主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了3万元。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为;办公费3万元比2017年4万元减少了1万元,原因是扶贫下乡次数多,机关办公时间少开支少了。2018年单位集中供热2.65万元比2017年单位集中供热费2.84万元减少了0.2万元,原因是供热公司降低了收费标准,2018年差旅费0.065万元比2017年0增加0.065万元,有部分职工出差开会。2018年劳务费(临时工工资)15.74万元比2017年劳务费(临时工工资)15.06万元增加0.68万元,临时工工资增加了,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费6.7万元比2017年9.7万元减少了3万元,扶贫下乡次数多,不开本单位车,车辆开支少了,2018年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2.5万元2017年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4万元增加了0.36万元,2018年1.7万元比2017年其它交通费3.4万元减少了1.7万元.,2018年对企业的补贴6.3万元比2017年4.3万元增加了2万元,国家的政策补贴多了,总合计机关运行经费减少了3万元
(五)其他说明
1.车辆情况
我单位决算编制汽车5辆,实有5辆,具体包括:一般执法执勤车5辆,晋JA7889,晋JM033,晋JM034,晋JM035晋JK2988。
2.房屋情况
我单位办公用位于西关街口,办公用面积未超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
3.政府采购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项目。
4.绩效管理情况
我单位无项目设定绩效目标管理。
三、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兴县道路运输管理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