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0-21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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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兴县财政局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和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保证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2、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
3、执行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乡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健康、体育事业和财政、统计、民政、司法行政等行政工作。落实本镇经济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城镇建设、产业发展等专项规划,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提供符合当地实际和群众需求的公共服务。
4、镇党委领导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坚持党管武装的根本原则和制度,协调各方力量,对我镇人民武装工作实行统一领导。
5、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它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派驻乡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7、加强平安建设工作,依托村(社区)合理划分基本网格单元,统筹网格内各项工作,推进网格标准化建设,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加强法制宣传,调解民事纠纷,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做好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生态环境保护、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承担民兵预备役、征兵、退役军人服务、拥军优属等工作。
8、推进基层民主,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农村村务公开,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依法保护国家、集体、公民财产和各类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构建农村和谐社会。
9、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党政机构设置:
1、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乡党委、政府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人大、政协、武装部具体事务;负责协调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机构编制、巡察、老干部和工会、团委、妇联等方面工作;负责财务、人事、保密、档案、固定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2、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农业、工业、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及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组织实施;负责协调发展和改革、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村镇建设和管理、交通运输、林业、水务、农业农村、审计、统计、能源等方面工作;协调配合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3、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平安建设办公室牌子)
负责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指导村委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村务公开、村账乡管等工作;负责信访、矛盾纠纷化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基层平安创建、网格化服务管理和群防群治等相关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相关工作,督促检查工作落实;负责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和体育、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行政审批服务、残疾人服务、慈善事务、红十字会事务等社会事务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4、规划建设办公室
负责组织编制乡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根据乡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乡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规划编制单位依法修改总体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并依照审批程序报批;负责管理辖区内各项建筑活动和施工许可等初审工作;做好乡、村供水、排水、垃圾和污水处理、燃气、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建设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5、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负责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日常管理,组织开展对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巡查上报、执法处置等日常执法工作;作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平台,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各领域派驻执法力量、公安等派出执法机构开展联合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对区域内各类专业执法的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事业单位设置:
1、党群服务中心
负责发挥服务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功能,开展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理论知识、党务政策咨询等活动;提供党员培训活动场所,做好区域内党建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联络和服务工作;为村镇党组织、党员群众提供相关服务和资源保障;负责党群志愿者队伍建设和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2、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制定乡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结合实际设置基层来信来访、乡村建设、农业农村服务、畜牧兽医、卫生健康和体育、就业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户籍管理、不动产登记、法律服务等便民服务专门窗口,集中办理面向群众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负责进驻中心事项的公开公示,对进入中心的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受理群众对窗口工作人员及便民服务工作的投诉举报;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日常工作开展。完成乡党委、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3、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站
负责宣传贯彻有关退役军人法律、法规、政策;负责退役军人信访服务相关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服务工作,对退役军人提供就业指导、帮扶救助、思想教育等帮助服务;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等待遇保障工作;指导开展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走访慰问、荣誉奖励以及纪念活动等;承办乡党委、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1.坚持以脱贫攻坚统领经济社会发展,以增加农民收入为主线,举全镇之力、集全镇之智,构建产业、就业两大支撑,着力推进六大工程,齐心协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2.始终坚持新发展理念,充分利用我镇传统的种养殖优势,统筹使用产业帮扶资金1553万元,积极培植发展生猪养殖,小杂粮种植加工等特色种养殖产业,千方百计鼓起百姓“钱袋子”。
3.狠抓生态环境保护整治摆上突出位置,强力推进“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可视山体绿化”、“岚漪河”和村容村貌综合整治工程,全力打造“生态绿色魏家滩”。
4.把落实各项惠民利民政策作为体现党心民心的重大举措,实现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着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5健全完善共建共治共享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深入落实包保责任,深入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精心打造“幸福和谐魏家滩”。
6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各项要求,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持转变作风,强化自身建设,持续加强行政效能,力争做到服务人民上水平。
二、2020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1256.298315万元,支出总计1379.940404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782.685725万元,下降38.39%,支出总计减少462.827083万元,下降25.12%。主要原因是扶贫资金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1256.2983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56.298315万元,占比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1379.9404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0.158315万元,占比86.97%;项目支出179.782089万元,占比13.0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56.298315万元、支出总计1379.940404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782.685725万元,下降38.39%,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462.827083万元,下降25.12%,主要原因是扶贫资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79.9404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62.827083万元,下降25.12%。主要原因是扶贫资金减少。其中,人员经费957.188315万元,占比69.36%,日常公用经费422.752089万元,占比30.64%。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79.94040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23.1632万元,占30.66%;国防(类)支出3万元,占0.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2.189127万元,占7.41%;卫生健康(类)支出56.638088万元,占4.10%;城乡社区(类)支出28万元,占2.03%;农林水(类)支出736.656289万元,占53.38%;住房保障(类)支出30.2937万元,占2.20%。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802.703222万元,支出决算1379.9404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91%。其中: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351.605619万元,支出决算423.16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35%,用于公务员工资、省市县派工作队经费、信访维稳及工勤人员工资等。较2019年决算减少296.8336万元,下降41.23%,主要原因是扶贫资金减少;国防(类)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3万元,用于武装工作经费。较2019年决算增加3万元,主要原因上年由县人武部列入预算;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年初预算168.768908万元,支出决算102.1891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55%,用于回引大学生工资及养老缴费支出。较2019年决算增加30.084374万元,增加41.72%,主要原因增加了回引大学生工资;卫生健康(类)支出年初预算36.709165万元,支出决算56.6380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29%,用于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及计生机构人员工资。较2019年决算减少1.302252万元,减少2.25%,主要原因计生机构人员减少;农林水(类)支出年初预算215.07493万元,支出决算736.6562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1.51%,用于村级管理费及基础设施建设等。较2019年决算减少22.685395万元,减少3.18%,主要原因是扶贫资金减少;住房保障(类)支出年初预算30.5446万元,支出决算30.29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8%,较2019年决算减少71.786万元,减少70.32%。
按支出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人补助支出、资本性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决算634.096315万元,较2019年决算减少6.169478万元,减少0.96%;商品和服务支出决算270.97元,较2019年决算减少80.4154万元,减少22.89%,主要原因办公费及取暖等费用减少;对个人和家庭人补助支出决算323.092万元,较2019年决算减少150.574万元,减少31.79%;资本性支出151.782089万元,较2019年决算减少225.668205万元,减少59.79%,主要原因是扶贫资金减少。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年初预算673.595852万元,支出决算1200.1583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8.17%,较2019年决算减少190.046525万元,减少13.67%;项目支出年初预算129.10737万元,支出决算179.7820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25%,较2019年决算减少272.780558万元,减少60.2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00.15831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57.1883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92.2518万元、津贴补贴131.9540万元、绩效工资95.941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3.38475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3.308836万元、住房公积金30.293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85395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10737万元,退休费19.6970万元、生活补助303.395万元;
公用经费242.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5.97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比2019年减少7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2.97万元,比2019年减少198.803047万元,降低45%。主要原因是:扶贫工作经费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我单位无重点项目支出,其他项目均按设定绩效目标执行。
5.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对本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以下模板仅供参考,以单位实际为准)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