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况
(一)兴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扶贫开发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扶贫开发工作政策、规划。
2.指导全县专项扶贫项目的实施,负责协调全县行业扶贫工作,协调社会各界的扶贫工作。
3.组织对全县扶贫开发信息数据进行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乡镇开展扶贫系统统计信息工作。
4.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开展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和督导工作。
5.组织开展扶贫开发宣传工作,负责有关扶贫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6.指导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和公示公告政策的执行。
7.组织协调开展扶贫培训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兴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
1.机构设置
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有综合办公室、政策业务股、数据信息股。
2.人员构成
领导班子现有成员7名:主任1名、副主任1名、兼职(挂职)副主任5名。
单位现有在编人员19人,其中公务员2名、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9名(其中1名占编外调),事业人员8名。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单位国有资产总值17637.4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380.37万元,固定资产4257.08万元。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度收入总计26300.25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比2019年53074.19万元减少26773.94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2019年为确保全县脱贫,县扶贫办承担的光伏扶贫、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拆除复垦大力推进,资金集中于2019年投入;到2020年这些项目均已完工,今年预算资金大部分为项目尾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20年度基本支出198.54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177.16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7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3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1.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38万元)。比2019年减少15.61万元,原因为受疫情影响,单位基本支出有所缩减。基本支出系按现有人员工资标准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核定,基本工资较上年减少,本年度福利费减少,社会保障费较上年增加。
2、2020年度项目支出26091.55万元,主要用于: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尾款及还本付息、易地扶贫搬迁整村拆除补助、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尾款及“光伏+”和进场道路等配套设施建设、扶贫小额信贷贴息、雨露计划贫困学生资助、教育扶贫贫困大学生资助、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培育等。
3、“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11万元,与2019年基本持平,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与2019年相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预算0.11万元,与2019年持平。
4、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21.38万元,为单位定员额经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交通补贴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我单位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预算5500万元,为光伏扶贫、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拆除复垦大力推进,资金集中于2019年投入;到2020年这些项目均已完工,今年预算资金大部分为项目尾款。
(四)其他说明
1.车辆情况
我单位预算编制汽车1辆,实有1辆,具体包括:一般公务用车1辆,晋JC2668,。
2.房屋情况
我单位办公用房位于县政府一楼,办公用面积未超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
3.2020年计划政府采购办公设施设备,采购总金额为5.6万元。
4、绩效管理情况
我单位所实施项目在申报预算时均设定了绩效目标,并通过了绩效审核,今后将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确保按要求完成目标任务。
三、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兴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