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预决算公开 > 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兴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16-07-14 22:02       大    中    小     

兴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兴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县四大班子领导的行政事务管理与后勤保障。
3、负责县大型会议和重大活动的有关会务和后勤保障工作。
4、负责调配政府机关办公用房。
5、负责组织协调县四大班子领导及机关工作用车的购置、更新和维修。
6、负责安排来我县观察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共各部委、省、市领导及相关部门的接待任务。
7、负责县政府大院内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水电设施、设备维护,安全保卫;基建、维修项目的申报和监管工作;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8、负责县直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及房产配套设施建设。
9、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县直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监督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直机关能耗统计、监测和 考核工作。
10、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工作计划

2016年,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总体思路是: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夯实基础、改革创新、廉洁高效、务实进取,努力实现“精细管理、依法保障、高效服务”,搞好服务保障,为兴县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确了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改革的目标,对加强精细化管理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机关事务管理局要严格贯彻落实两个《条例》,夯实制度建设和管理机制的基础,根据中央和省、市、县相关政策精神,对公务用车管理、办公用房管理、机关财务制度等进行改革,对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公共机构节能、安全保卫工作和账务管理进行创新。通过健全体制机制、强化监管考评、争创服务品牌入手,及时打造机关事务工作统一管理服务平台,不断提升机关事务工作管理、保障和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建章立制。结合两个“条例”,争取出台《兴县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对公车管理、办公用房管理、节能管理等出台具体规范;建立健全《兴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实施细则》,规范能源消耗定额标准。制定《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三公”费用管理。在内部管理上,重新编印《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制度汇编》,适应新形势,对规章制度进行立、废、改。 

二是加强办公用房管理。贯彻执行《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建立健全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从严控制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严格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审批程序。继续推进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规范各单位办公用房的使用标准,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科学优化办公用房调配管理,适时整合部分机关零散办公现状,从分散走向相对集中。优化机关房地产出租管理方案,根据公开招租效果及时进行反馈调整,逐步完善出租处置程序和实施办法。优化提升机关房地产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利用先进的管理手段,提高决策与服务保障水平。

三是强化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兴县党政机关公务活动接待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明确公务接待的性质、档次、范围、标准,对接待对象和陪餐人员实行实名登记制,防止弄虚作假,假公济私。

 四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继续抓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按照《兴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按时按步骤开展后续工作。继续做好公务用车管理,加强对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定点维修的监管力度;加大对车辆集中管理、统一调度,车辆单车核算、定期统计并公示;加强公车私用、公车执行回单位停放、节假日封存停驶等制度的监督检查,有效降低公车运行成本。 

五是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通过新闻媒体和各类宣传平台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干部职工对节约能源的重视程度。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继续争取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资金和节能改造项目。

六是强化安全保卫工作管理。以打造“平安机关”为目标,加强对机关大院的安全管理工作。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机关单位的安全检查力度。组织开展保卫、消防知识培训和演练活动,不断提升机关安全保卫整体工作水平,确保机关的安全稳定。 

七是改善机关大院办公环境。以创建“省级卫生县城”为契机,计划对机关大院办公楼内办公室、走廊、楼梯进行粉刷,改善机关办公环境。对暖气管道,取暖设施进行维护、维修。对机关大院的绿化进行补植补种。在雨季来临前,对机关大院的排水设施进行一次彻底清掏疏通,确保机关大院汛期安全。

2016年纳入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兴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2

政府接待办

3

晋绥宾馆

4




第二部分
兴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

部门名称: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预算数

功能分类

预算数

经济分类

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小计)

2155.13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782.59

一、工资福利支出

475.40

    财政拨款

2155.13

二、国防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1050.55

    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

 0

三、公共安全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505.04

      专项资金

 0

四、教育支出

 

四、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0

五、 科学技术支出

 

五、转移性支出

 

    其他收入

 0

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六、债务利息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

 0.00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42.03

七、基本建设支出

 

三、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资金

 0.00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八、其他资本性支出

124.14

四、其他资金

 0.00

九、节能环保支出

 

九、其他支出

 

 

 

十、城乡社区支出

 

 

 

 

 

十一、农林水支出

 

 

 

 

 

十二、交通运输支出

 

 

 

 

 

十三、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

 

 

 

 

 

十四、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五、金融支出

 

 

 

 

 

十六、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

30.51 

 

 

 

 

十九、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预备费

 

 

 

 

 

二十一、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二十二、其他支出

 

 

 

 

 

二十三、转移性支出

 

 

 

收入合计

2155.13

支出合计

2155.13

支出合计

2155.13

表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预算表

部门名称: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单位:万元

科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2,155.13

1066.19

1088.94

兴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1,560.29

1013.85

546.4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192.03

645.59

546.44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1192.03

645.59

546.44

      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645.59

645.59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526.44

526.44

   信访事务

20.00

20.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42.04

342.04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342.04

342.04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342.04

342.04

住房保障支出

26.22

26.22

    住房改革支出

26.22

26.22

      住房公积金

26.22

26.22

兴县县委县政府接待办公室

552.34

52.34

500.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548.05

48.05

500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48.05

48.05

      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48.05

48.05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500.00

500.00

住房保障支出

4.29

4.29

    住房改革支出

4.29

4.29

      住房公积金

4.29

4.29

兴县晋绥宾馆兴县晋绥宾馆

42.50

42.50

机关服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42.50

42.50

表三: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部门名称: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单位:万元

项目类别/项目名称/经济名称

预算数

合计

1066.19

兴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1,013.8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45.59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645.59

      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645.59

一、工资福利支出

429.30

基本工资

144.45

津贴

66.33

奖金

1.92

基础性绩效工资

72.17

奖励性绩效工资

42.94

社会保障费

91.7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9.70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126.30

一般公共业务经费

16.10

到村任职书记经费

3.90

公务接待费

0.32

交通费

105.00

工会经费

0.98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58.25

抚恤金

50.00

生活补助

33.85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6.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42.04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342.04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342.04

退休费

342.04

住房保障支出

26.22

    住房改革支出

26.22

      住房公积金

26.22

兴县县委县政府接待办公室

52.34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48.05

      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48.05

一、工资福利支出

46.10

基本工资

23.58

津贴

5.69

奖金

0.00

基础性绩效工资

0.00

奖励性绩效工资

0.00

社会保障费

15.00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83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1.95

一般公共业务经费

1.75

到村任职书记经费

0

公务接待费

0.04

交通费

0

工会经费

0.16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29

住房保障支出

4.29

    住房改革支出

4.29

      住房公积金

4.29











表四:2016年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表

部门名称: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合计

475.38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00

2、公务接待费

300.00

3、公务用车费

175.38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05.00

        (2)公务用车购置费

70.38

2016年成立车辆集中服务平台,需购调研、接待用中巴车一辆


兴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 2155.13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2155.13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6年支出预算2155.13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82.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2.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51万元。

2.按支出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75.4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50.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5.0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24.1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安排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支出2155.13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82.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2.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51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066.19万元,主要是在职及退休工作人员工资、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取暖费(个人)、办公经费、下乡人员经费等;项目支出1088.94万元,主要是车辆集中服务平台经费、调研、接待用车购置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政府大院维修费、原晋绥宾馆人员生活费等。
3.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75.4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8.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62.54万元。

四、“三公”经费2016年财政预算安排与2015年预算相比增减原因:公务接待费比2015年减少100万元,  剔除了2015年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等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15年预算口径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