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县四大班子领导的行政事务管理与后勤保障。 3、负责县大型会议和重大活动的有关会务和后勤保障工作。 4、负责调配政府机关办公用房。 5、负责组织协调县四大班子领导及机关工作用车的购置、更新和维修。 6、负责安排来我县观察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共各部委、省、市领导及相关部门的接待任务。 7、负责县政府大院内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水电设施、设备维护,安全保卫;基建、维修项目的申报和监管工作;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8、负责县直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及房产配套设施建设。 9、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县直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监督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直机关能耗统计、监测和 考核工作。 10、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管理局为正科级事业单位,编制63人,内设办公室、财务科、保卫科、配电修理室,政府接待办。现有在职人员58人(其中科级领导4人,工勤人员21人,事业人员30人,参公人员3人),退休人员74人。
(三)2019年工作情况
我们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以中统一管理专项改革试点为契机,以实现集中统一管理机制更加健全为目标,大力推进机关事务治理法制化、服务规范化、保障标准化、管理精细化、手段信息化、队伍专业化建设,着力构建办公用房、公务用车、政务接待、县级干部住房服务保障、通用资产管理等方面集中统一管理新格局,有力促进了机关事务保障质量和效能提升,为全县在“两转”基础上全面拓展新局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机关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坚强的后勤保障。
全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我们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坚持在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上下功夫,坚持联系工作实际学,做到用学习成果推动实际工作,以实际工作检验学习成效。紧紧抓住全省机关事务集中统一管理改革试点的契机,着力推进我县机关事务集中统一管理改革,在办公用房、公务用车、政务接待、外籍县领导周转用房管理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
二、2019年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
2019年决算收入21928996.26元,较上年减少1465483.19元。主要变化原因为本年压缩了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维修费支出。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1928996.2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与上年保持一致,上年结转2003256.13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1937321.35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65934.78元)。
(二)支出决算
2019年支出决算21296577.69元,较上年减少834735.55元,下降3.77%,主要变化原因为年压缩了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维修费支出。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587857.33元,较上年增加642748.09元,上升33.9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6553.52元,较上年减少2351365.48元,下降74.93%,住房保障支出661520元,较上年增加613235元,主要变化原因为2019年财政补拨2018年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1、基本支出12781188.15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8483605.2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生活补助、抚恤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4297582.95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项目支出8515389.54元。主要为专项会议费、专项接待费、维修经费等。
(三)“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三公”经费年初预算3886745元,决算3839087.9元。2019年“三公”经费,较2018年决算支出减少2032044.17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2886745元,接待973批次、8850人;较上年决算减少50492元,下降1.7%,;减少121批次2284人;主要变化原因为本年厉行节约,减少了不必要的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52342.97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52342.97元,较上年减少1846835.17元,下降65.9%。其主要变化原因为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会议费1874366.54元,
(四)其他情况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机关行政运行经费3773522.45元,较上年增加436077.13元,其中:办公费621764.52元,印刷费14444元,水费156970元,电费580702.15元,邮电费196020元,物业管理费339074.7元,差旅费287879.64元,维修费298850元,手续费109元,劳务费41675元,公车运行维护费952342.9元,其他交通费用196165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7525.54元,办公设备购置费524060.5元。主要变化原因为本年购置经费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年初预算6934100元,决算采购金额1306188元,用于购置办公设备、电梯、视频会议室设备采购。
3、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9年底,资产合计21117052.65元,其中流动资产3270700.77元,固定资产17846351.88元(其中房屋面积15026.6平方米,价值10944091.94元,车辆24辆,价值3193451.27元,其他固定资3708808.67元)。
4、房屋情况
我单位位于兴县新建东路,政府大院一楼,办公用房面积未超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
5、绩效管理情况
我单位未设置绩效管理
6、我单位无重点项目
7、政府性基金情况
我单位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我单位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三﹑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兴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