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主管本县内的劳动和社会保险工作
2、宣传贯彻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
3、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行政管理,并承办劳动工作各项业务,委托经办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工作业
4、依法行使劳动和社会保障检查职权,对违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理与处罚,给予违法者行政制裁
5、在授权范围内,协调处理劳动关系、社会保障矛盾和争议,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提供服务
6、管理本局直属事业单位
7、承担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14年主要工作任务
1、关于就业工作。就业是民生之本,扩大就业是改善民生的基本要求。一年来,我们坚持把就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入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在劳动力总量增加较多、国内整体经济下行、县域经济持续低迷、就业压力依然很大的情况下,我们统筹做好了各类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困难群体的就业指导和促进工作。城镇新增就业2890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6%;创业带动就业635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27%;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740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23%;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22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0%;转移农村劳动力3880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29%;全年完成各类就业培训177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2%;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基本保持了全县就业局势的整体稳定。
2、关于社会保障工作。企业养老保险,共有参保单位68户,参保职工8512人。今年以来,受经济形势持续低迷影响,我县煤炭等支柱产业严重受挫,企业经营困难、用工不足,与之相关的商业、服务业、运输业等绝大部分企业关停倒闭,给养老保险费征缴带来很大困难。尽管如此,我们仍注重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加大了向下征缴清欠和向上争取资金的力度,全年完成征缴任务5028万元,向上级争取资金2992万元,确保了3235名离退休人员7800余万元养老金按时足额的发放和各项增资补助政策的及时落实到位,有效、有力地解决了困扰我们因企业离退休人员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而引发的群体性上访问题,维护了全县社会的稳定。
在医疗保险方面,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不断扩面升级,由启动时的1.2万人扩大到现在的2.88万人,全年基金征缴收入4471万元,参保规模逐步扩大,统筹层次由县级统筹升级为市级统筹,实现了全市范围内的异地结算,平均报销比例由原来的60%左右提高到现在的70%左右,有效缓解了干部职工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在农村养老保险方面,从2011年启动以来,逐步走上规范管理、规范运作的轨道,参保人数达到15.1万人,实现了全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全覆盖,农村社会保险成为社保中参保人数之多,受益面积之广的最大社保网。全年基金收入达1439万元,各级政府配套资金为2900万元。全年为60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3.2万人发放养老金2680万元,发放率为100%。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逐步成为深入人心、普惠千家万户的一项惠民政策。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我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中心历时三个多月,完成了全县138户机关事业单位10415人的信息摸底和数据录入工作,为下一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全面启动奠定了基础,做实了前期基本性的准备工作。
关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也均在参保人数、征缴扩面、待遇支付上都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和成效。
3、关于劳动监察和信访维稳工作。一年来,我们不断完善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全县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全年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58户,涉及人数4349人,下达整改指令34份,责令31户企业为1867名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为20多户规模企业的823名农民工追要工资1000余万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42起,有力有效地维护了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加强信访接待和维稳工作,及时就地处理群众的合理诉求,信访案件有效处置率达到98%以上。重点做好了“两节”、“两会”期间信访维稳工作。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全年累计受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案件41件,结案41件,涉及职工189人,结案率达100%,妥善处理来信来访307件,涉及1035人,有效维护了当事人权益和社会稳定。
二、2014年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14年收入决算249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4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 6 万元。
(二)支出决算
2014年支出预算 252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46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 6 万元。
201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1、基本支出 230 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149.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4万元、津贴补贴43万元、奖金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5.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5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5.5万元,其中 退休费14万元、抚恤金1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万元,住房公积金5.5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35万元,其中:办公费4.8万元、印刷费5.4万元、手续费0.9万元、水费1.2万元、电费3.3万元、邮电费1.4万元、取暖费6.2万元、差旅费1.9万元、维修费2.9万元、培训费0.1万元、公务接待费0.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2万元、
2、项目支出22万元,主要是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支出,其中:有劳动仲裁、信访案件调查费、农民工办接访费、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接访费、农村养老保险业务费,机关保险启动信息摸底业务费 。 (三)“三公”经费决算
2014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预算1.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 万元,公务接待费1.7万元
表格
兴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收支决算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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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收 入 |
支 出 |
项 目 |
决算数 |
项 目 |
决算数 |
一、一般公共预算 |
243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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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 |
6 |
二、国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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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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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共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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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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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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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科学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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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文化体育与传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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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社会保障和就业 |
2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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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医疗卫生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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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节能环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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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城乡社区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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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住房 |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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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其他支出 |
6 |
本年收入合计 |
249 |
本年支出合计 |
252 |
兴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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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科 目 |
合 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备 注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52 |
230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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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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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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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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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
|
122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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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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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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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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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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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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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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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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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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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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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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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医疗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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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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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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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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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改革支出 |
|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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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 |
|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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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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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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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 |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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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 |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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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三公”经费决算情况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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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项 目 |
本年决算数 |
合 计 |
1.7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0 |
2、公务接待费 |
1.7 |
3、公务用车费 |
0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0 |
(2)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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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7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