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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5-20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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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有效配置和合理流动;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做好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地(市)的农民工工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规划和激励政策;
4、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的综合管理,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及有关配套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和组织实施公务员管理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拟订公务员培训规划、计划,负责组织公务员培训;做好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和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
5、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上级有关政策规定;负责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支付标准、诊疗项目、用药及服务范围、定点医疗机构与定点药店费用结算审核等管理办法;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和监督工作;
6、贯彻执行国家、省、地关于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和退休退职政策;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完善事业单位新增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制度;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深入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高层次人才选拔、引进和培养工作;
8、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惩、辞职辞退、申诉控告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有关人员调配和特殊人员安置工作。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和其他劳动者职业技术等级考评申报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镇退伍士兵的安置工作,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执行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维稳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10、统筹实施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实施、完善劳动关系政策和协调机制;督促落实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劳动用工违法案件;
11、受理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重大信访问题和突发情况;
12、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13、组织人才交流洽谈活动,建立完善人才信息网络,接受各用人单位和个人委托,管理流动人员档案,提供档案管理、办理上户证明、调整档案工资、代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接转党团组织关系等。
二、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实施培训就业扶贫,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继续加大组织劳务输出力度,把实施培训就业扶贫、扩大有组织劳务输出纳入全年工作重点。建立完善劳务输出与输入地有效衔接的专业服务和维权保障机制,使更多贫困劳动力由农村转向城市,由阶段性灵活就业转向长期稳定就业。通过“需求导向”培训,将贫困劳动力就业能力提升起来。通过“劳务品牌”将劳务输出通道扩展开来。通过“责任制”考核,将培训就业扶贫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为进一步扩大转移就业量,使更多的人实现就业摆脱贫困,我局将一方面千方百计挖掘就业岗位,另一方面积极探索公司+岗位+培训工种+订单式就业的培训与就业模式,积极扩大就业转移量。打造蔡家崖管家品牌重点是塑造多技能劳务品牌形象。主要通过“吕梁山护工”、驾驶员两项技能培训打造蔡家崖管家劳务品牌,并计划在人社系统就业平台逐步将这一劳务品牌打响,推向全国。同时通过积极努力与央企京东方签约就业岗位,计划在2020年底输送签约岗位满岗就业,全面树立京东方员工劳务品牌。
(二)社保体系的全覆盖
我们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以社会保险全覆盖为重点,扎实做好了各项社会保障工作。积极落实医保、养老保险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社会保障政策的托底作用。全力做好社会保险的扩面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新系统的运用及管理,及时补充、修改、完善基本信息,加快信息网络系统建设,提高新系统使用效率。充分运用信息手段加强对经办业务工作的监督控制,切实提高管理水平。
(三)加强公务员制度改革和队伍建设 精心组织、稳慎实施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切实拓展基层公务员职业发展空间。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公务员平时考核和培训,加强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根据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稳妥实施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和优化工资结构改革,贯彻落实好乡镇工作补贴制度。 (四)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深入实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严格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继续完善全县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坚持以聘用合同管理为基础的用人机制,规范数据库管理,切实发挥信息管理系统在人事管理科学化、信息化建设和积极作用。建立健全事业单位人员考试、聘用、调转、考核、奖惩、辞职、辞退等具体制度,使事业单位更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五)抓好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健全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专业技术人员评价机制,继续实施职称申报“阳光工程”,不断提升职称评定的公信度。 (六)规范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紧紧围绕上级部门档案管理工作指南,成立专门的档案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学习专业化知识、归档范围及整理标准,对全县人事档案进行规范化整理、归档。继续完善档案管理相关工作制度,使工作人员对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保管做到按章办事、严格管理、合理使用。按照干部工人人事档案规范化要求打孔、装订,及时查漏补缺。制作人事档案台账及电子表格,完善调出调入等人员基本信息,便于日后查阅。借档、调档需凭借单位或相关部门开具介绍信,并进行详细登记,包括借阅单位、人员姓名、用途、借档时间及联系电话等,定期核实未归还档案,及时提醒归还,确保人事档案的完整性。提高全县人员档案意识,工资、考核等材料及时归档,做到每年一归档,三年一装订。坚持定期解决档案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扎实开展人事档案整理工作。
(七)提高基层建设水平
通过提高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的建设水平,进一步摸清农村劳动力现状,建立劳动力资源数据库,创造条件逐步实现市、县、乡(镇)劳动保障信息联网,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障所的作用,把职能向基层延伸。
(八)积极落实职工带薪休假。
加强对《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保障职工的休息权,通过机关带动企事业单位进一步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
(九)人才服务工作迈出新步伐
1、结合实际,配合我县清泉醋业有限公司、亚龙商贸有限公司、兴县电子商务管理中心、黄河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等企业积极做好我县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引进、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
2、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积极办理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接收工作。通过举办人力资源交流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和个别推荐就业的方式,极大地提高了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和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率。
(十)加强社保政策的宣传
不断加大社保政策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对乡(镇)及改制、破产单位职工针对性的宣传,使社保政策深入人心,以提高单位职工参保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加大基金收缴和清欠力度,重点推进非公经济从业人员、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城镇居民等群体参加社会保险,努力提高参保率,力争实现社保全覆盖,切实做到应收尽收,加强业务规范化管理,积极推广社会化发放工作,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十一)加大执法维权力度。
加大劳动争议仲裁处理工作力度,坚持调解优先和依法、及时裁决的原则,积极完善庭审程序,切实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将继续加大宣传已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劳动关系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劳动保障监察的应对措施,在依法监察的同时,加强劳动信访工作,畅通信访渠道,实现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注重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创新调解方法,加强争议预防,规范劳动力市场,做好工伤认定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十二)创建农民工无欠薪城市。
全面贯彻落实国办发〔2016〕1号和晋政办发〔2016〕109号文件要求为统领,抓好“三年治欠保支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落实,进一步夯实属地和部门监管责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有力措施从根本上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现治欠保支工作形势明显好转,为我县转型综改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十三)启动窗口单位作风建设
2020年我局将继续围绕“守规矩、转作风、强素质、暖民心”为主题,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我局职称评审、特殊工种职工退休、社保基金安全、窗口单位作风建设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使机关工作人员在窗口接待群众态度方面要得到明显好转、上班玩手机、迟到早退坚决消除。
(十四)机关事业单位专业技能培训工程提升
1、以培养好、用好本地人才资源为重点,不断加大选拔培养和继续教育力度,有效地提高现有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广泛组织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要做到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经常化和制度化。
2、大力开发农村乡土人才,加强乡土人才包括农民技师的培训,建立乡村人才库,积极做好乡土人才的开发、培养工作。加大招才引智力度,加强高层次人才、新兴产业领军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3、根据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提高人的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目标精神,我局按照“人人持证、技能社会”的总体思路,以农村富余劳动力、建档立卡贫困户、两年内未就业大学生为主要对象,全面铺开了我县的全民技能提升工程。
(十五))扶贫工作稳步推进。
2020年是我县摘掉贫困县帽子的关键之年,我局将在省、市人社部门的精心指导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以全力攻坚深度贫困、坚决按时摘掉贫困县帽子为所有工作统领,以扶贫先扶智为工作主线,继续深入推进全民技能提升培训扩大转移就业;精心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人口培训,着力解决就业岗位;大力开展我县支柱产业中药材种植技术培训,提升农村农民中药材种植技术;积极落实医保、养老保险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社会保障政策的托底作用;进一步推进优质人才资源下沉服务基层工作,提升农村农民素质和技能水平,实现我县如期脱贫贡献力量。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20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 |
兴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所 |
3 |
兴县农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
4 |
兴县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
5 |
兴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
6 |
兴县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
7 |
兴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
8 |
兴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
9 |
兴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四、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兴县人社局现有在职职工76人,其中行政人员15名,机关工人3名,事业人员58名;兴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在职职工11人。
五、国有资产使用情况
(1)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为755.6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89.
98万元,固定资产原值93.54万元,固定资产净值65.69万元,固定资产主要是办公设备。兴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资产总额为33.09万元,其中流动产16.8万元,固定资产为39.32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6.29万元,固定资产主要包括办公房屋680平方米,价值27万元,一辆车价值9.8万元,其余是办公设施设备。
(2)兴县人才中心资产总额为24.61元,全部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已提完折旧。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情况
兴县人社局、兴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无此项收入。
2.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兴县人社局、兴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无此项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1、兴县人社局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1.04万元(定员定额经费14万元、公务接待费0.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工费经费7.68万元、福利费16.55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0.53万元),比2019年预算的82.37万元减少了31.33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调出人员较多。
2、兴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2020年度事业运行经费6.3万元(定员定额经费2.53万元、公务接待费0.05万元、工费经费1.35万元、福利费2.37万元),比2019年预算的6.61万元减少了0.31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变动。
八、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1、兴县人社局2020年度收入总计25297.25万元,比2019年增加了3348.14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多,包括: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自收自支退休人员工资、吕梁山护工培训就业资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央、省、市提前下达养老保险补助资金以及县级配套资金等。
2、兴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2020年收入总计1390.09万元,比2019年增加了112.3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多,包括: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人员资金、创建大学生就业平台以及招聘费资金,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参加省、市人才交流大会等项目费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兴县人社局2020年度基本支出704.62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了510.03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调出人员较多。
(2)兴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2020年度基本支出96.09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了7.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调出。
2、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兴县人社局2020年度项目支出24592.64万元,比2019年项目支出增加3858.1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多,包括: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自收自支退休人员工资、吕梁山护工培训就业资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央、省、市提前下达养老保险补助资金以及县级配套资金等;
(2)兴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2020年度项目支出1294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了119.5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多,包括: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人员资金、创建大学生就业平台以及招聘费资金,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参加省、市人才交流大会等项目费用。
3、“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兴县人社局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2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0.28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1.63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本年增加了公务用车维护费;
(2)兴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0.05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0.01万元。
九、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表
兴县人社局无政府采购项目。
兴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无政府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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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其他说明
1.车辆情况
(1)兴县人社局预算编制内汽车2辆,实有2辆,车牌号分别为:晋JLL383、晋JFA568。
(2)兴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无车辆。
2.房屋情况
(1)兴县人社局办公用房位于兴县文化街,办公用房面积未超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全部为无偿占用兴县劳动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的房屋。
(2)兴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公用房在兴县蔚汾大厦5楼,办公用房面积未超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
3.绩效管理情况
(1)兴县人社局无大型的项目要实施,只有基本项目,所以没有设定绩效目标。
(2)兴县人才交流服务中无大型的项目要实施,只有基本项目,所以没有设定绩效目标。
十一、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