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况
(一)主要职能:
管理、监督、服务、协调下属国有商业企业,主导企业发展,推进企业改制创新,维护企业稳定,完成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兴县商业总公司是2002年机构改革中明确的经营实体,本单位现有在职人员4人。本单位内设机构为办公室、财务室。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决算情况
我单位2017年收入决算153.3万元,比2016年209.0万元减少55.7万元,减少的原因是下属企业退休职工集体部分养老保险金(2017年预算有,实际财政没有拨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支出决算206.6万元,比2016年160.2增加了46.4万元,增加的原因是2016年的养老金2017年度支付。
1、2017年基本支出158万元,比2016年96.3万元增加了61.7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社会保障金养老金支出。
2、项目支出48.7万元,比2016年64万元减少了15.3万元,减少的原因是2016年政府解决“八大员”养猪指导员的生活补助支出。
3、“三公”经费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决算0元,与2016年持平。
(三)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
我单位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我单位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1.2万元,(其中:办公费0.76万元、水费0.3万元、通讯费0.14万元)与2016年持平。
(五)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我单位无编制绩效目标的重点项目
(六)其他说明
1、车辆情况
我单位预算编制汽车0辆,实际0辆。
2、我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3、房屋情况
我单位办公用房面积80平方米,占用的是县政府统一安排的办公场所。
三、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兴县商业总公司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