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0-24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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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兴县财政局
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县审批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行政审批、政务改革、政务服务、政务信息管理和公共资源交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指导、协调、监督、推进全县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建设及全县政务改革和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全县政务改革和管理有关重大和长远问题的调查研究,起草相关地方性规定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各级各部门落实县委、县政府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重大政务改革举措。
3、负责推进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审批服务运行评价标准,建立相应考核评价机制。负责优化简化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流程,梳理编制公布“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对政务服务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规范政务服务行为,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和水平。
4、负责推进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审批服务运行评价标准,建立相应考核评价机制。负责优化简化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流程,梳理编制公布“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对政务服务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规范政务服务行为,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和水平。
5、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推进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负责编制全县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釆购目录。负责整合建设和管理全县统一的综合评标专家库。
6、负责制定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标准体系,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和机构。负责对进入县级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监督工作。负责建设全县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
7、负责统筹推进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全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承担县级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管理、维护工作。
8、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政务大数据发展应用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县政务信息系统集约建设运维、政府各部门业务协同和政务数据资源融合共享。负责建立完善数据开放平台和标准体系,推动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利用。承担“政务云”平台建设,建立“政务上云”制度、标准体系。负责统一管理政务数据,统筹规划全县政务服务网络建设,统筹管理县直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和资金,推动实现全县域“一平台、一张网、一个库”。
9、统筹推进全县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体系建设。负责整合各类监管信息资源,汇集全县各级监管部门监管业务结果数据。负责对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开展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工作的行政效能监察。承办、转办和督办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投诉举报,组织开展绩效考核。
10、承担县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职责。
11、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与县委编办有关职责分工。县委编办负责组织推进和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统筹协调权责清单管理和执行情况监督。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政务信息管理局)配合推进和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具体承担县级权责清单梳理规范、动态调整等相关管理工作,对县各单位权责清单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13、)职能转变。根据法律法规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规定,负责在县政务大厅探索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对审批事项进行精简、归并、优化重组,以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再造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从机制上解决行政审批互为前置等问题,对各类审批事项,由所涉部门审批人员、首席代表审批、签字后,统一加盖“五台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行政审批专用章”,取代各部门审批专用章,各审批部门对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负责推动“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改革。负责推进“一网通办”“全程网办”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定,创新和完善相关工作体制机制,县机构改革成立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下属兴县政务服务中心及兴县政府采购中心。
办公室(内审股)。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后勤、接待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安全保密、信访、应急管理、13710电子督办、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所属单位相关工作。
负责统筹管理县直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和资金。负责部门预算编制、资金管理和财务核算工作。
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固定资产的整理建账工作。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人事、劳资社保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和基本能力建设。负责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群工作。统筹、管理、指导局属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等相关工作。
负责组织开展全县政务改革和管理有关重大和长远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政务改革和管理的政策、制度、标准和规范。组织实施并督促落实“放管服效”改革等重大举措。负责监督指导96303政务服务热线相关工作。承办县人民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统筹全县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和建设工作。承担全县政务信息大数据、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全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统筹规划建设、集约利用和管理。负责制定全县政务服务网络建设规划。负责指导乡镇政务信息管理工作,推动实现全县域“一平台、一张网、一个库”。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的具体制度、规则和标准体系。依法负责编制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目录。负责整合建设和管理全县统一的综合评标专家库。统筹推进全县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体系建设。负责对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清理规范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事项及机构。
统筹推进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承担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承担县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具体工作。负责推进县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探索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负责优化简化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流程,梳理编制公布全县“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协调解决行政审批事项办理中的相关事宜。负责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公共服务所涉中介服务事项及机构。负责对县级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进行督办、监督和效能考核。具体承担权责清单管理工作。
负责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等方面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和推动实施。负责规范性文件起草和重大课题的调研。负责依法行政工作和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政策法规的宣传、培训和咨询服务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承担上级部门依法行政考核工作任务。
负责整合各类监管信息资源,建设全县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系统。负责汇集全县各级监管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监管业务结果数据,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合监管、协同监管提供数据支撑。负责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投诉举报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
1、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公务用车按照吕梁市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批复的《兴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中央、省、市厉行节约的规定,按照改革后保留车辆核实交通费用,参加车改且未保留车辆单位不安排交通费。
严把预算关,实行源头控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预算安排中对三公经费进行压缩
“三公”经费变化原因,本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
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198.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98.37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21年支出预算296.37万元。
1、2021年度基本支出198.37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支出178.8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75.13万元,基本工资65.84万元,津贴补贴31.55万元,奖金2.81万元,绩效工资21.9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2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8.78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7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万元,住房公积金13.5万元)
(2) 公用经费支出19.49万元(办公费2.09万元, 印刷费2.5万元,工会经费2.25万元,福利费3.9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8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万元)
2、2021年度项目支出98万元。
3、“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公务用车,无公务接待等三公经费。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我单位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49万元,(办公费2.09万元,印刷费2.5万元,工会经费2.25万元,福利费3.9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8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万元)。
(五)其他说明
1.房屋情况
我单位2019年3月成立,办公地点位于兴县政务服务大厅,办公用房是政务服务中心三层北侧及四层办公室。
2. 我单位政府采购情况为0元。
3.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我单位无国有资产
(六)重点项目情况
我单位无重点项目。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单位变化由去年4人增加到现在的18人,增加情况主要是人员工资及津贴补贴等工资项目的增加。
三、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