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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0-17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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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兴县财政局
兴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能及工作任务
(一)、主要职责
1.监督实施卫生、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部门规章、标准、技术规范。负责协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卫生服务资源配置。
2.监督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3.监督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4.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5.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药物山西省补充目录。
6.组织拟订卫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指导实施。
7.组织拟订卫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相关科研项目。制定医学培训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继续医学教育。
8.制定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9.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0.承担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县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和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1.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1.以深化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为重点,全面推动各项医改工作取得新成效。继续深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完善基本药物制度。
2.以落实国家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重点,全面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加大各类疾病预防控制力度,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实施好《山西省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和“妇幼安康工程”。
3.以创建“群众满意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重点,全面提升农村卫生服务能力。,扎实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活动,实施县乡医联体试点工作,切实加强县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继续组织实施县人民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继续推进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4.以推进医疗卫生重心下移为重点,全面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健全医疗运行评价和考核机制,强化医疗机构执业监管,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5.以打击非法行医和加强财务监管为重点,全面提升依法治理能力。以打击非法行医为重点,进一步提升卫生综合监督执法能力,以财务运行监管为重点,不断规范资金管理,预防财务运行风险。
6.以严厉查处违反“九不准”规定为重点,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和政风行风建设。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两个责任”,切实强化政风行风和医德医风建设,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做好“十二五”规划完成情况的总结评估,编制好“十三五”规划,统筹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政务公开、卫生信息化建设、干部下乡住村扶贫、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等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兴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为正科级建制是县政府主管全县卫生健康和体育有关事宜的组成部门,局机关内设7个股室。
局机关股室有:1.综合办公室。2.医政监督法规股。3.公共卫生股。4.宣教法规股。5.县直机关健康和体育办公室6.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办公室7.行政审批股。
(三)人员构成:
领导班子现有成员5名:局长1名、常务副局长1名、副局长2名、党组成员1名。
全局机关现有干部职工38人,其中:行政人员25名,事业人员13名。
二、2021年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21年收入决算9954.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9954.21万元,占比99.72%。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 0 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与2020年收入决算3824.53万元比较增加6129.6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中央卫生领域基建投资,疫情资金预算。
(二)支出决算
2021年支出决算9954.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954.21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支出 0 万元,占比0.76%。财政专户拨款支出 0 万元,其他资金支出0 万元。与2020年支出决算3824.53万元比较增加6129.68万元。是增加了医疗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资金、疫情资金。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1、基本支出4924.32万元,主要是人员支出677.1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441.07万元;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806.1万元。
2、项目支出 4975.91 万元。
3、“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6万元,与2019相比较减少5.75万元,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1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6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与2019相比较减少5.75万元;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用车次数减少,车辆老旧维修费减少.公务接待费预算00万元,与2019持平。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收入决算9954.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9954.21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 0 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与2020年收入决算3824.53万元比较增加6129.6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中央卫生领域基建投资预算、疫情资金增加。
(五)其他说明
1.车辆情况
我单位决算编制汽车2辆,实有2辆,具体包括:一般公务用车2辆,晋JL3192,晋J58993。
2.房屋情况
我单位办公用房位于五龙堂村,办公用面积未超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
3.我单位政府采购26.7600万元。
四、名词解释
无预算绩效
(五)其他说明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对本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以下模板仅供参考,以单位实际为准)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