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预决算公开 > 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时间:2021-10-24 16:00
大
中
小
来源: 兴县财政局
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
部门决算公开
一、 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能
承担着全县的疫情信息、免疫规划的实施与管理。各类传染性疾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的预防与控制、病媒生物的监测、预防性体检、公共卫生学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控制、技术指导与应用研究等工作
1.对学校卫生‘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公害病、学生常见病及意外伤害、中毒等发生、分布和发展的规律进行流行病学监测,并制定预防控制对策。
2.为拟订与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标准、规划等提供科学依据,为卫生行政部门提供决策咨询。
3.拟订并实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方案,对方案实施进行质量和效果评估。
4.对传染病的发生、流行和中毒、污染事件进行调查处理,为救灾防病和解决重大公共卫生问题提供技术支持。
5.负责预防用生物制品的使用与管理。
6.负责人员培训指导技术规范和技术措施的实施;承担爱国卫生运动中与疾病预防控制有关的技术指导。
7.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参与社会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促进社会健康环境的建立和人群健康行为的技术指导。
8.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及有关公共卫生信息的报告、管理和预测、预报,为疾病预防控制提供科学依据。
9.开展卫生防病检验和实验室质量控制;受卫生行政部门认定,承担卫生监督监测检验、预防性健康检查、健康相关产品的技术审核和卫生质量检验、鉴定;对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和竣工验收进行卫生学评价。
10.向社会提供相关的预防保健信息、健康咨询和预防医学诊疗等专业技术服务。
11.完成卫生行政部门交付的其它任务。
疾控中心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
(二)机构设置: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位于兴县蔚汾镇南沟门前忻黑线路旁 ,建筑面积1458平米。是由政府举办的实施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的公益事业单位,于2008年6月由兴县卫生防疫站改制成立,正科级建制。
1、现设:防疫科、性病艾滋病防治科、地病科、结核病防治科、病媒生物科、检验科、预防性健康检查中心、慢性病防治科、办公室、兴县健康教育所。。
2、人员构成:领导职能数1正2副,核定人员编制为30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
3、固定资产:2021年末我单位固定资产合计为348万元。其中,疾控大楼原值54万元,各种车辆辆价值33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61万元。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度收入总计739.01万元,2020年度收入总计824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783万元,其他防控资金收入41万元)结余资金407万元,相对比2019年增加11.5%,原因:2020年工资上调,人员增加1人,疫情工作量增大,疫情防控工作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按支出性质:2019年支出535.8万元, 2020年支出538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482万元,项目支出:56万元,)比2019年相对增加, 原因是业务工作任务增大,项目资金增加,厉行节约基本支出减少。。 2、按支出经济分类:2020工资福利支出279.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19万元,对个人家庭支出14.5万元,资本性支出24.5万元。合计538万元。
3、按支出功能分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376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支出23.8万元,重大公共卫生支出33万元,其他公共卫生支出38万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39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8万元。共计538万元.
4、“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26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的“三公”经费全部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一是车辆燃油费6万元,,二是购置上级部门支付的车辆一辆20万元。
5、2019年我中心运行经费支出219万元,主要为保障我中心日常工作运行用于购买办公用品和服务等的各项资金。其中:办公费8.万元、印刷费16万元、电费3万元、出差及下乡差旅费18万元、劳务费3.2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7万元,业务培训费2.7万元,专用材料费126万.维修费1.5万元,取暖费12万元,其他交通费3.5万元等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14.8万元。 车辆维修费邮电费,水费,手续费等3.3万元。
6、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0年末,我单位固定资产合计为348万元。其中其他建筑物60万元;各种车辆辆价值33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55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需要对2020年度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类和300万元以上的经费补助类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我单位2020年度没有这种情况。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我单位没有需要进行绩效自评的项目。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没有需要进行绩效评价的项目。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