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2-27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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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依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并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工作规章制度、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2、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统计指标体系和基本统计制度;统一组织、监督和管理全县统计报表、调查计划、调查方案、统计登记工作。
3、组织完成国家和省部署的普查任务;汇总、整理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预测、监督和考核;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县财政金融及其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4、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5、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及培训教育,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管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6、负责全县各部门各单位统计工作业务指导,开展统计工作和统计科学的学术交流合作。
7、承办市统计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兴县统计局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
1、机构设置
兴县统计局是行政单位,局机关内设3个职能股设,分别分:综合办公室,财贸股,农业股,局属事业单位1个:兴县普查中心。
2、人员构成
局领导共有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1名,总统计师1名。
单位共有公务员4人,行政人员3名,事业人员12名。
三、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决算情况
上年支出结转结余34.83万元。
2017年度一般公共决算收入总计459.79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比2016年265.72万元增加194.07万元,主要是2017年农业普查正式入户登记;统计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固定资产投资“双轨制”报表正式运行;统计执法量化考核加强。
(二)一般公共决算支出情况
1、2017年度一般公共决算基本支出196.97万元,比2016年191.61万元增加5.36万元,
2、2017年度项目支出291.29万元,比2016年53.28万元增加216.4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农业普查正式入户登记;统计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固定资产投资“双轨制”报表正式运行;统计执法量化考核加强。
3、“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无“三公”经费,与2016年持平。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经济科目划分
为工资福利支出122.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4.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2.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9.06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我单位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1.88万元,办公费0.55万元,差旅费0.86万元,劳务费0.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17万元。
比2016年7.5万元减少5.6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财务大审计,部分支出未支付。
(六)重点项目支出决算情况
无。
(七)其他说明
1.车辆情况
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2.房屋情况
我单位办公用房面积未超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
三、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