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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7-15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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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第一部分
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兴县供销社系统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实施兴县供销系统的改革与发展,参与基层供销社和直属企业的领导班子建设。
2、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社的意见和要求,争取扶持政策,维护供销社的合法权益。负责社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3、指导全县基层供销社的业务活动,指导本系统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引导帮助农民发展商品生产和有组织地进入市场,加强系统内外的联合与合作。
4、指导基层供销社发挥人才、信息、科技、资产的优势,实行开放办社,协调与有关部门的合作,为城乡经济服务。
5、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指导兴县供销系统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6、参与上级社组织的经济交流活动,发展经济、贸易、技术、人才交流和友好合作关系。
7、做好下属企业和基层社各项保障及稳定工作。
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兴县供销合作社部门由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级组成。
2016年纳入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级 |
2 |
|
3 |
|
第二部分
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3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8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6年支出预算493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万元。
2.按支出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5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安排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支出308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80万元,包括基本工资43万元、津贴补贴37万元,奖金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6万元、绩效工资12万元、自收自支等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万元、办公费7万元、取暖费1万元、工会经费1万元、退休费28万元、住房公积金8万元。项目支出128万元,包括民生类项目118万元、专项业务项目1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包括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万元。
4. 未安排交通费、出国出境费、交通工具购置费等三公经费。
5. 本年政府性基金无收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