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0-20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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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共青团兴县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团结、教育、带领青年为实现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而奋斗,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把青年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组织青年积极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指导和帮助青联、学联、少先队等青少年组织开展工作,发挥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维护全国人民整体利益的同时,表达和维护青年的具体利益,全心全意为青年服务,发挥青年利益的社会代表作用。主要职责是:
(一)领导全县共青团工作。
(二)负责县青联和学联的常务性工作。领导和指导全县青少年社会团体工作。
(三)承担县委、县政府和有关方面委托的青少年工作事务,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参与协调处理各种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工作。
(四)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团组织部署的以青年为主体的各项任务。组织全县团员青年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进程中发挥先锋和突击队的作用。
(五)负责对全县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参与全县性青少年法规制度的起草、实施、监督等工作。
(六)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情况,研究青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青少年思想教育、青少年事业发展等项工作,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七)负责全县团的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和培训团的干部,协助管理青少年教育培训基地。
(八)负责指导并组织全县青少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和活动阵地建设,培养、选拔、表彰并推荐优秀青年。
(九)负责组织、指导各基层团组织办好团属经济实体,搞好青少年事业发展的管理工作,募集青少年事业发展经费,承担实施全县“希望工程”的有关工作。
(十)负责全县青年统战工作,负责全县青少年的外事和区内外青少年友好交流工作。
(十一)受县委委托,领导全县少先队。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共青团兴县委员会由兴县团委和少工委组成,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兴县团委 |
2 |
中国少年先锋队工作委员会 |
第二部分
共青团兴县委员会
2015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5年收入决算:204059.13元,其中:一般公共决算收入201059.13元,纳入决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 0元,其他收入0元。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5年支出决算292512.77元。其中:一般公共决算支出292512.77元,政府性基金支出 0元,财政专户拨款支出 0元,其他资金支出 0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2512.77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59.72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50.64元;住房保障支出4176元。
2.按支出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 153763.1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556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176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安排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支出20.70万元。
1.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行政运行 19.20 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5 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 17.70 万元,包括人员支出等;项目支出 3 万元,包括专项会议费等。
3.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 14.79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2.28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0.63 万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