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0-18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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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信访局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根据信访事项所属责任单位分流处理各种信访问题,分析信访形势,为县委、县政府的决策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2、收集汇总社情民意和解决群众诉求的问题,为党委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二、2015年工作任务
(一)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在法治的框架下化解社会矛盾。各级党政机关要转变工作理念,改进工作作风,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运用法治思维,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各项事务,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问题发生。同时,要教育引导群众学法守法用法,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氛围。
(二)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基础,从源头上预防信访问题发生。信访群众大部分是弱势群体,信访诉求大部分是民生诉求。所以,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基础性工作,通过制定一系列惠民政策,优先保障民生投入,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在解决信访问题中,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让利于民,同时注重心理疏导,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三)完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制度。各乡镇、县直重点单位要建立专门调解机构,使调处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推动矛盾纠纷及时就地解决,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消灭在当地、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打造“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信访平台。
(五)高度重视初信初访,严格执行《信访条例》。
(六)继续加大信访积案化解力度。
(七)完善信访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八)坚持和完善依法处置违法上访人机制。
(九)完善信访工作考核奖惩责任追究制度。
(十)进一步加强信访队伍建设和基础建设。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信访局由本级组成。
四、兴县信访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决算
2015年收入决算27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7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0 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62万元;全年合计340万元。
(二)支出决算
2015年支出预算2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1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他资金支出0万元。年末结余49万元。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1、基本支出158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万元;
2、项目支出133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33万元、
(三)“三公”经费决算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决算0.0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四)其他情况
1、机关运行经费
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37.6万元,其中:行政单位37.6万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万元。
2、政府采购支出
2015年政府采购预算2万元,采购金额1.8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无公车。
兴县信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