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4-28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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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信访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处理人民群众向县委、县政府的来信来访;承担上级机关和县委、县政府领导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
2、向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级机关部门、单位转办或交办信访事项,并负责督促、检查办理情况;
3、直接组织或参与协调处理涉及各个部门或跨乡镇的信访事项和重大、异常、突发性的集体上访以及其他重要信访事项;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群众到县委、县政府的上访秩序;
4、调研、分析信访情况和社会不稳定因素,及时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提供信访信息和解决问题的建议;
5、指导、检查、督查全县的信访工作;管理、培训信访干部队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正科级建制,中共兴县县委兴县县人民政府信访局,
(三)基层预算单位构成
无基层预算单位
二、2018年工作任务
(一)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在法治的框架下化解社会矛盾。各级党政机关要进一步转变工作理念,改进工作作风,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运用法治思维,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各项事务,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问题发生。同时,要教育引导群众学法守法用法,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氛围。在解决信访问题时,一定要引进律师参与,全力推进信访法制化建设。
(二)高度重视初信初访,从源头上预防信访问题发生。信访群众大部分是弱势群体,信访诉求大部分是民生诉求。所以,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基础性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在解决信访问题中,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让利于民,同时注重心理疏导,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三)完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制度,加大信访事项化解力度。各乡镇、县直重点单位要建立专门调解机构,使调处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推动矛盾纠纷及时就地解决,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消灭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全力推进信访视频系统建设,推动信访信息系统的深度开发应用。按照省市要求,积极开展信访视频系统建设相关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宣传《信访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等相关规章,全面加强网上信访工作,依托信访信息系统开展网上督查督办工作,确保网上信访事项“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五)拓宽群众反映问题途径,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大力宣传12345服务热线、网上投诉平台、手机APP系统、领导信箱等信访途径,减少走访,降低群众反映问题成本。
(六)强化信访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继续执行好例会制度、定期研判化解信访问题制度、督查督办制度、考核考评制度,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制度。
三、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我局2018年收入预算322.32万元,2017年收入预算340.92万元比2017年减18.6万元,同比减少5.5%,变动原因主要为单位调出2名职工,工资和等减少,且项目预算减少2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18年基本支出180.62万元,比2017年135.12万元增加45.50万元,基本支出系按现有人员工资标准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核定,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
2.2018年项目支出14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41.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2017年项目支出安排20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05.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2018年比2017年项目支出减少64.1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专项业务支出包括驻京、省、市,两会维稳,重要会议期间维稳,随机接访,以及视频信访系统建设支出。
3.基本支出安用途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62.4万元,与上年118.64万元相比增加了43.76万元,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相关保险增加;商品服务支出7.82万元,与上年9万元相比减少1.18万元,主要原因是第一书记经费不列入预算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04元,与上年的 7.47万元相比减少2.57万元,主要原因是调出2人。
3.“三公”经费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0.09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0.12万元,主要原因是定员定额经费减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情况
我局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2.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我局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我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预算7.82万元(包括定员定额4.55万元,接待费0.09万元,工会经费0.25万元,福利费2.93万元),比2017年预算9万元减少1.19万元。主要原因是第一书记经费未列入预算,调出2人。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万元
(六)其他说明
1.车辆情况
我局预算编制汽车0辆。
2.房屋情况
我单位办公用房在兴县文化活动中心二楼,办公用面积未超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全部为兴县文化活动中心房屋。
(七)绩效管理情况
我局项目支出主要是经常性项目,未设定绩效目标,派驻人员到驻京、驻并办报道;接到上级通知,按要求派驻工作组完成维稳任务;及时完成各项接访劝返任务,避免造成负面影响;保障日常业务和党建活动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