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0-25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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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兴县财政局
兴县信访局2020年部门决算
公开说明
一、部门概况
部门基本职能:
1、负责处理人民群众向县委、县政府的来信来访;承担上级机关和县委、县政府领导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
2、向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级机关部门、单位转办或交办信访事项,并负责督促、检查办理情况;
3、直接组织或参与协调处理涉及各个部门或跨乡镇的信访事项和重大、异常、突发性的集体上访以及其他重要信访事项;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群众到县委、县政府的上访秩序;
4、调研、分析信访情况和社会不稳定因素,及时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提供信访信息和解决问题的建议;
5、指导、检查、督查全县的信访工作;管理、培训信访干部队伍。
二、2020年工作总结
2020年是重要敏感节点较多的一年,也是信访稳定工作任务异常艰巨的一年。从省“两会”、全国“两会”、脱贫攻坚现场会,到“二青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等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我们都顺利完成了信访维稳工作任务,实现了信访维稳“零失误、零瑕疵”,得到上级有关部门及领导的肯定和表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楚地看到我县信访总量大、越级上访突出、重复上访较多,信访形势不容乐观。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1月1日至12月24日共发生来县到市赴省进京上访637件757批2950人次,按上访地点划分:进京76件,91批次,162人次;赴省124件,159批次,1481人次;到市59件,82批次,117人次;来县378件,425批次,1190人次。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工作成效
1.注重源头预防,主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和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信访评估工作。
县信访领导组办公室设计了专门表格,要求各乡镇、各重点部门一月填报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重要敏感时段实行周报、日报制度。针对存在的问题,县纪委、县信访局跟踪督办、指导协调,推动矛盾纠纷及时就地解决,最大限度地将苗头性、倾向性的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当地,消灭在萌芽状态。
2.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
县信访领导组办公室排定接访日程提前在信访大厅门前公示,要求县级领导按时到县信访大厅接访,并严格落实县委书记、县长周一轮流接访制度。县级领导接待后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包到底,一案一清”的原则,根据具体情况出具交办单和告知书,分别送达有关部门和来访群众,要求在规定期限提出处理意见,报接待领导同意后,及时答复来访群众。此外还进行不定期接访、主动约访、下访等多种形式,面对面解决群众提出的各种问题,取得了良好效果。
3.注重积案化解,强化领导包案集中处理信访事项工作制度。
按照“治旧控新”的原则及信访积案“清仓见底”的目标,将梳理出的所有信访疑难复杂问题,实行县级领导包案化解,并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单位、包案领导、解决手段、解决程序等。要求各包案领导对所包信访事项严格按照约谈上访人、核查事实、案件调解、复查复核、结案报告等程序进行处理。
4.扎实搞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攻坚战”活动、“省委脱贫攻坚巡视组交办案件”化解活动、重信重访专项治理活动。
(1)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攻坚战交办案件办理情况:
国家信访局交办我县2案,已全部化解;省信访局交办10件,已化解7件,已办结2件,1件正在办理过程中;市信访局交办11件,已全部化解;市挂牌督办1件,已办结。
(2)省委脱贫攻坚巡视组交办案件办理情况:
共交办50件,已办结48件(其中化解21件),2件正在办理过程中。
(3)市重信重访领导组办公室交办我县14件重信重访案件(实际为13件,交办张秀兰反映同一事项的两案应合并为1案),目前已结案6件,正在整理资料上报过程中;其余7件,正在办理过程中。
5.发挥社情民意通道作用,及时倾听群众呼声。
2020年截止12月24日,我县公开电话办理中心共收到市中心转来案件2336件,按照群众反映问题“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的要求,现已办结2260件,其余76件正在办理中。
6.进一步加大“双向责任”追究力度。
在着力抓好信访案件化解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双向责任”追究力度,今年共处置违法上访人员19人,其中行政拘留17人,刑事拘留2人,有效地规范了信访秩序,树立起“非正常上访不仅无助于问题解决,还会受到法律追究”舆论导向。
同时,对引发信访问题及处理信访问题过程中有责干部进行严肃问责。对罗峪口镇党委书记白宇峰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职;给予镇长朱建林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副镇长康利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大坪焉村支部书记高建平党内警告处分。
(三)人员构成:领导班子现有成员4名:局长1名、副局长2名,社会群众工作部主任1名,截止2020年初,兴县信访局有工作人员26人,其中包括2名公务员,8名事业人员,2名工人, 6名借调人员,2名临时工,政府购买服务服务6人员。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无下设单位,不需要汇总。
三、2020年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一)2020年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2,802,534.76元,上年结转和结余272455元,总计3,074,989.76元。本年支出合计3074989.76元,其中:(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49485.21元,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053.83元,3.卫生健康支出47406.72元4.住房保障支出59044元),本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总计3074989.76元。
(二)收入决算
2020年收入决算2,802,534.7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02,534.76元,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0 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 0 元,其他收入0元,2019收入决算3,583,71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83,719元,同比减少781184.24元,同比减少21.79%,主要减少原因:人员工资、保险等项目支出减少。
(三)支出决算
2020年支出决算3074989.76元,基本支出1,459,797.95元,项目支出1,615,191.8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74989.76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元,其他资金支出0元,2019年支出决算3,549,281.91元,同比减少474292.15元,与上年同比减少13.36%,主要减少原因:人员工资、保险,项目支出信访局办公楼维修改造工作完成,驻京驻省人员外出差旅费减少。
四、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74989.76元,基本支出1,459,797.95元(主要是人员经费1,146,158.55元,日常公用经费313,639.40元)。项目支出1615191.81元。
五、“三公”经费决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决算0元,与2019年相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0元,与2019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与2019年相比无变化。
六、重点项目支出决算情况
信访大厅维修收入预算689,969.43支出689,969.43元,信访救助收入800,000元支出398,480.00元,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年末资产总计890263.4元,其中流动资产为银行存款16967.4财政应返还额度合计为0元。其他固定资产873,296元。
九、其他事项
1.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2.2020年没有因公出国出境人员。
3.2020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
4.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我单位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313,639.40元(其中办公费68912元,印刷费64436元、水费0元,电费3819.82元,邮电费0元、差旅费30715.58元、维修费0元、租赁费0元、会议费0元,劳务费53300元,委托业务费38000元,其他交通费4818元,其他49638元,办公设备购置0),比2019年的269,866.21元增加43773.19元,主要原因是去年压缩一般性支出减少办公费等。
十、其他说明
1.单位无公车
2.房屋情况
我单位办公用房在兴县文化活动中心二楼,办公用面积未超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全部为兴县文化活动中心房屋。
3.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金额为0元,
4.绩效管理情况
无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我局2020年项目支出决算算1,615,191.81元,全部为经常性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决算1,615,191.81元,用于信访大厅维修维持689,969.43元,上级要求的日常驻省、驻京以及重点节假日维稳经费支出差旅费526742.38元,信访救助398,480.元,已全部圆满完成任务。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