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17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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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兴县财政局
兴县信访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一、部门概况
部门基本职能:
1、负责处理人民群众向县委、县政府的来信来访;承担上级机关和县委、县政府领导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
2、向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级机关部门、单位转办或交办信访事项,并负责督促、检查办理情况;
3、直接组织或参与协调处理涉及各个部门或跨乡镇的信访事项和重大、异常、突发性的集体上访以及其他重要信访事项;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群众到县委、县政府的上访秩序;
4、调研、分析信访情况和社会不稳定因素,及时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提供信访信息和解决问题的建议;
5、指导、检查、督查全县的信访工作;管理、培训信访干部队伍。
二、2021年工作总结
2021年以来,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信访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在广大信访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在做好新冠病毒疫情防控的基础上,用党建统领信访工作,围绕“控新治旧、降量退位”的工作目标,我们不断强化各项工作措施,圆满完成了“两会”、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十九届六中全会等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的信访保障工作,做到了“三个不发生”,控新效果显著。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年信访工作基本情况
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全县共发生680批次2730人次,来访226件501人次;网投371件2070人次;来信43件次97人次,领导信箱40件62人次。
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全县共发生赴省走访36件次37批次77人次,进京走访42件次74批次92人次。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交办案件办理情况
(1)市委挂牌督办案件(县委书记、县长包案)办理情况:共交办8件,化解3件。
政法队伍整顿第五驻点移送案件办理情况:第一批交办13件,办结4件,化解1件;第二批交办10件,办结3件,化解1件。
(2)省委巡视组交办案件办理情况:共交办55件,办结53件,化解10件。
2、重复信访专项治理情况:中央联席办交办182件,已化解上报182件;中央联席办第二批交办42件,已化解上报13件。省联办共交办13件(含重点人员1件),化解12件。
3、初信初访集中攻坚情况:市联席办第一批交办167件,化解上报166件;市联席办第二批交办79件,化解70件;市联席办第三批交办93件,化解92件;市联席办第四批交办52件,化解46件;第五批交办76件,化解24件。
4、赴省进京专项治理情况:共交办134件,已办结75件(化解上报62件)。
(三)“零上访”创建情况
全县3283个创建主体中,实现“零上访”的3264个,创建率为99.42 %。其中:(1)259个村(社区),共有12个破零,村(社区)“零上访”创建率达95.4%。(2)3024个企事业单位共有7个破零,“零上访”创建率达99.8%。
(四)地方领导留言板案件办理情况
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共收到63件,已办理63件。
(五)“三率”指标完成情况
(1)信访部门及时受理率99.88%;(2)责任单位及时受理率100%;(3)按期答复率100%;(4)信访部门满意率90.77%;(5)责任单位满意率86.73%;(6)重复信访占比37.1%。
(六)来信案件办理情况
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共收到96件,4件已办理,92件正在办理。
(七)“一案双查”情况
今年以来,我县依法处理违法上访人68人,其中:教育训诫53人,行政拘留4人,刑事打击11人(取保4人);追责问责领导干部8人。
(八)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重点
今年以来,特别是县党代会以来,全局上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履职尽责,“控新治旧、降量退位”效果明显,我县信访形势整体平稳可控。但我县信访总量大、重复访较多、赴省进京访持续攀升、案件化解质量低、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水平还需提升、“零上访”单位创建工作依然滞后、新的利益诉求群体不断出现等问题依然存在,信访形势依然不容乐观。下一步,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
1、以“零上访”创建为引领,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强化源头预防。
2、以提升初信初访一次性办结率、化解信访积案为主抓手,在分析研判处置问题上发力、在遏制重复访上发力、在提升群众满意率上发力,在案件化解进度和化解质量上下功夫、在提高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水平上下功夫、在“三零”创建工作上下功夫,彻底扭转信访工作被动局面。
3、紧盯业务指标,严格落实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复查复核、督查督办等各环节的业务规范和工作标准,不断提升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群众满意率等业务指标。
4、围绕新时代信访工作新要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完善信访制度,推动信访工作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九)人员构成:领导班子现有成员4名:局长1名、副局长2名,信访服务中心主任1名,截止2021年末,兴县信访局有工作人员24人,其中包括5名公务员,10名事业人员, 1名借调人员,2名临时工,公益性岗位6人员。
(十)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无下设单位,不需要汇总。
三、2021年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一)2021年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2800116.67元,其他收入873.22元,上年结转和结余16767.4元,总计2817757.29元。本年支出合计2793686.97元,其中:(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55956.47元,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4954.71元,3.卫生健康支出51923.64元4.住房保障支出120852.15元),本年末结转和结余24070.32元。总计2817757.29元。
(二)收入决算
2021年收入决算2800989.8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00116.67元,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0 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 0 元,其他收入873.2元,2020收入决算2,802,534.7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02,534.76元,同比减少1544.87元,同比减少0.0006%,主要减少原因:人员工资、保险等项目支出减少。
(三)支出决算
2021年支出决算2793686.97元,基本支出1518160.61元,项目支出1275526.3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00116.67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元,其他资金支出0元,2020年支出决算3074989.76元,同比减少281302.79元,与上年同比减少9.15%,主要减少原因:人员工资、保险,项目支出费减少。
四、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00116.67元,基本支出1518140.61元(主要是人员经费1489334.71元,日常公用经费28805.9元)。项目支出1275526.36元。
五、“三公”经费决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决算0元,与2020年相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0元,与2020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与2020年相比无变化。
六、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年末资产总计218438.15元,其中流动资产为银行存款24270.32元,财政应返还额度合计为0元。其他固定资产194167.83元。
八、其他事项
1.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2. 2021年没有因公出国出境人员。
3. 2021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
4.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我单位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303304.76元(其中办公费66815.35元,印刷费24824元、水费6070元,电费3997.41元,邮电费9120元、差旅费21922元、维修费13704元、租赁费0元、会议费0元,劳务费106850元,委托业务费0元,其他交通费37676元,其他12326元,办公设备购置0),比2020年的313,639.40元减少10334.64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一般性支出减少办公费等。
十、其他说明
1.单位无公车
2.房屋情况
我单位办公用房在兴县文化活动中心二楼,办公用面积未超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全部为兴县文化活动中心房屋。
3.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金额为0元,
4.绩效管理情况
无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我局2021年项目支出决算数1275526.36元,全部为经常性项目支出,用于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274498.86元,上级要求的日常驻省、驻京以及重点节假日维稳经费支出差旅费509027.元,信访救助492000元,已全部圆满完成任务。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