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4-08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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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兴县县委政法委是兴县县委领导、管理全县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县委政法委机关是县委政法委的办事机构;兴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综治委)是兴县委、县政府领导管理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常设机构,兴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综治办)是兴县综治委的办事机构,与县委政法委机关合署办公。目前,兴县政法委有在职人员17人,退休人员6人。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委的有关决策和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组织政法工作中有关法律及重大政策的调查研究;指导政法工作改革,对依法治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3、研究处理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并及时向同级党委提出建议;对一定时期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检查落实。
4、维护政法各部门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依法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指导、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工作;组织研究和讨论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5、组织调查、协助处理抗法的重大事件,确保政法各部门正常开展工作。协助同级党委组织部考检查督促政法队伍的纪检、干部和人事工作。
6、组织、协调、指导本级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禁毒工作、防范与处理邪教问题工作等。调查掌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制订并检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大措施。
7、研究和指导本级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
8、承办党委和上级政法委员会、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1、全面推进综治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
2、强化严打整治专项行动。
3、深化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4、进一步加强重点人员管理。
5、继续加强命案防控工作。
6、加强危险物品专项治理。
7、加强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
8、推进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
9、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10、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
11、严格履行法制建设职责。
12、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3、积极开展法制创建活动。
14、成立县法治办。
15、深入开展“把纪律挺在前面”活动。
16、深入开展“履职能力建设年”活动。
17、加大教育培训力度。
18、深入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
19、深入推进基层综治规范化建设。
第二部分
兴县县委政法委(综治办)2017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兴县县委政法委(综治办)2017年收支预算总表 |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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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 |
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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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17年 预算 |
支出功能分类 |
2017年 预算 |
支出经济分类 |
2017年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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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共财政预算资金 |
295.98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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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资福利支出 |
15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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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 |
295.98 |
二、外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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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
85.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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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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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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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
58.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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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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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共安全 |
295.98 |
四、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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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专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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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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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转移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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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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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科学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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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赠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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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余结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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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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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债务利息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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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性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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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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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债务还本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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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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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社会保障基金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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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基本建设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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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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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医疗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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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其他资本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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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节能环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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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贷款转贷及产权参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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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城乡社区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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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其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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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农林水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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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交通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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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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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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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金融监管等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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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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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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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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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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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预备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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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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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其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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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转移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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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合计 |
295.98 |
支出合计 |
295.98 |
支出合计 |
295.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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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兴县县委政法委(综治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 支出预算表 |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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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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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95.98 |
195.30 |
10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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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支出 |
295.98 |
195.30 |
10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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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 |
295.98 |
195.30 |
10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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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 |
295.98 |
195.30 |
10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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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兴县县委政法委(综治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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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科目名称 |
预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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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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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资福利支出 |
15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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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工资 |
61.20 |
社会保障缴费 |
25.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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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补贴 |
38.74 |
绩效工资 |
16.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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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金 |
5.10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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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
33.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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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用支出 |
30.40 |
工会经费 |
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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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书记经费 |
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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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9.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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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福利费 |
0.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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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 |
9.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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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四:兴县县委政法委(综治办)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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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金 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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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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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用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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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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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用车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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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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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购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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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五:兴县政法委政府采购预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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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政法委 |
金额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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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市场价格 |
预算控制 |
送货地点 |
详细技术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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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桌 |
4 |
张 |
600 |
500/张 |
政法委办公室 |
120X60X77(C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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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椅 |
4 |
把 |
150 |
120/个 |
政法委办公室 |
46X50X50X43(C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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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柜 |
4 |
个 |
550 |
450/把 |
政法委办公室 |
181X85X40(C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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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兴县县委政法委(综治办)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整体安排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295.98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无政府性基金资金。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7年支出预算295.98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2.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7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00.68万元。按支出用途分类,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95.3万元,主要包括人员支出;项目支出100.68万元。
第四部分
关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的说明: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兴县政法委共有国有资产27.44万元。一是车辆数量1辆,价值17万元;二是通用设备数量19个,价值8.34万元;三是其他资产数量43个,价值2.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