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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县委政法委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时间:2017-04-08 18:15       大    中    小     

兴县县委政法委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兴县县委政法委是兴县县委领导、管理全县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县委政法委机关是县委政法委的办事机构;兴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综治委)是兴县委、县政府领导管理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常设机构,兴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综治办)是兴县综治委的办事机构,与县委政法委机关合署办公。目前,兴县政法委有在职人员17人,退休人员6人。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委的有关决策和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组织政法工作中有关法律及重大政策的调查研究;指导政法工作改革,对依法治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3、研究处理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并及时向同级党委提出建议;对一定时期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检查落实。

4、维护政法各部门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依法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指导、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工作;组织研究和讨论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5、组织调查、协助处理抗法的重大事件,确保政法各部门正常开展工作。协助同级党委组织部考检查督促政法队伍的纪检、干部和人事工作。

6、组织、协调、指导本级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禁毒工作、防范与处理邪教问题工作等。调查掌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制订并检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大措施。

7、研究和指导本级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

8、承办党委和上级政法委员会、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1、全面推进综治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

2、强化严打整治专项行动。

3、深化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4、进一步加强重点人员管理。

5、继续加强命案防控工作。

6、加强危险物品专项治理。

7、加强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

8、推进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

9、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10、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

11、严格履行法制建设职责。

12、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3、积极开展法制创建活动。

14、成立县法治办。

15、深入开展“把纪律挺在前面”活动。

16、深入开展“履职能力建设年”活动。

17、加大教育培训力度。

18、深入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

19、深入推进基层综治规范化建设。

第二部分

兴县县委政法委(综治办)2017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兴县县委政法委(综治办)2017年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2017

预算

支出功能分类

2017

预算

支出经济分类

2017年预算

一、公共财政预算资金

295.98

一、一般公共服务

 

一、工资福利支出

152.21

    财政拨款

295.98

二、外交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85.36

    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

 

三、国防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58.41

    专项收入

 

四、公共安全

295.98

四、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上级专项

 

五、教育

 

五、转移性支出

 

    其他收入

 

六、科学技术

 

六、赠与

 

    上年结余结转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七、债务利息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八、债务还本支出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九、社会保障基金支出

 

九、基本建设支出

 

四、其他资金

 

十、医疗卫生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

 

 

 

十一、节能环保

 

十一、贷款转贷及产权参股

 

 

 

十二、城乡社区事务

 

十二、其他支出

 

 

 

十三、农林水事务

 

 

 

 

 

十四、交通运输

 

 

 

 

 

十五、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十七、金融监管等事务

 

 

 

 

 

十八、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十九、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二、预备费

 

 

 

 

 

二十三、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二十四、其他支出

 

 

 

 

 

二十五、转移性支出

 

 

 

收入合计

295.98

支出合计

295.98

支出合计

295.98

表二、兴县县委政法委(综治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

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功能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295.98

195.30

100.68

公共安全支出

295.98

195.30

100.68

   公安

295.98

195.30

100.68

      治安管理

295.98

195.30

100.68

表三、兴县县委政法委(综治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单位:万元)                                                          

 

经济科目名称

预算数

 

 

合计

 

 

 

一、工资福利支出

152.21

   

  基本工资

61.20

  社会保障缴费

25.66

  津贴补贴

38.74

  绩效工资

16.34

  奖金

5.10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5.17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33.36

 

 

  一般公用支出

30.40

  工会经费

0.36

   第一书记经费

2.60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9.728

 

 

  离退休福利费

0.018

 

 

  住房公积金

9.710

 

 

 

表四:兴县县委政法委(综治办)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项 目

 

合 计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

2、公务接待费

0

3、公务用车费

0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公务用车购置费

 

表五:兴县政法委政府采购预算表

采购单位:政法委

               金额单位:元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市场价格

预算控制

送货地点

详细技术参数

办公桌

4

600

500/

政法委办公室

120X60X77(CM)

办公椅

4

150

120/

政法委办公室

46X50X50X43(CM)

文件柜

4

550

450/

政法委办公室

181X85X40(CM)

                             

第三部分

兴县县委政法委(综治办)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整体安排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295.98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无政府性基金资金。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7年支出预算295.98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2.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7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00.68万元。按支出用途分类,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95.3万元,主要包括人员支出;项目支出100.68万元。

第四部分

关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的说明:

截止20161231日,兴县政法委共有国有资产27.44万元。一是车辆数量1辆,价值17万元;二是通用设备数量19个,价值8.34万元;三是其他资产数量43个,价值2.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