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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0-25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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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兴县财政局
兴县政法委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委的有关决策和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组织政法工作中有关法律及重大政策的调查研究;指导政法工作改革,对依法治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3、研究处理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并及时向同级党委提出建议;对一定时期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检查落实。
4、维护政法各部门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依法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指导、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工作;组织研究和讨论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5、组织调查、协助处理抗法的重大事件,确保政法各部门正常开展工作。协助同级党委组织部考检查督促政法队伍的纪检、干部和人事工作。
6、组织、协调、指导本级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禁毒工作、防范与处理邪教问题工作等。调查掌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制订并检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大措施。
7、研究和指导本级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
8、承办党委和上级政法委员会、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
1、机构设置:
人员兴县县委政法委是兴县县委领导、管理全县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县委政法委机关是县委政法委的办事机构。设有办公室、政工室,综治中心,扫黑办,基层社会治理室,执法检查室,涉法涉诉信访服务中心,三零办公室,综治维稳室。
2、构成:领导班子现在成员4名:政法委书记1名,副书记3名,目前,兴县政法委有在职人员18人,退休人员7人。
三、2020主要工作任务
1、全面推进综治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
2、强化严打整治专项行动。
3、深化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4、进一步加强重点人员管理。
5、继续加强命案防控工作。
6、加强危险物品专项治理。
7、加强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
8、推进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
9、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10、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
11、严格履行法制建设职责。
12、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3、积极开展法制创建活动。
14、成立县法治办。
15、深入开展“把纪律挺在前面”活动。
16、深入开展“履职能力建设年”活动。
17、加大教育培训力度。
18、深入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
19、深入推进基层综治规范化建设。
四、2020年工作总结
1、集中整治社会治安,切实维护全县社会稳定
(1)积极开展以打黑除恶为重点的“三大战役”
(2)积极开展社会治安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3)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和重点人员管理工作
2、深入推进综治整改工作,不断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1)高度重视,把综治整改纳入全县工作大局
(2)夯实基层基础,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
(3)深入开展平安创建,努力打造幸福家园
3、始终坚持挺纪在前,大力加强政法综治队伍建设
五、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部门决算构成看,兴县政法委预算主要包括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2020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决算说明
兴县政法委2019年收入决算446万元,2020年收入决383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结转结余资金91万,无政府性基金支出。减少14%,主要减少的原因为扫黑项目资金及综治经费有所减少。
(二) 支出决算说明
1、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36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52.3万元,项目支出111.万元。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4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50万元,项目支出218万元。支出增加的原因是政法工作业务增加,2019年司法救助资金2020年一月份支付,支出相对增加。
2、按经济科目分: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0.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8,其他资本性支出为10.2万元
3、“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0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与2019持平。三公”经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9万元,没有业务招待费及其他“三公”经费。
4、2020年运行经费支出170万元,主要为保障日常工作运行用于购买办公用品和服务等的各项资金,其中:办公费31万元、邮电费4.6万元、出差及下乡差旅费4.9万元、劳务费2.5万元,委托业务费15.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71,比2019年支出增加31。增加原因是2019年司法救助资金2020年一月份支付。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兴县政法委共有国有资产54.23万元元。一是车辆数量1辆,价值17万元;二是通用设备,价值34.26万元;三是其他资产数量55个,价值2.97万元.
(五)、绩效管理情况
我单位无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1)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需要对2020年度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类和300万元以上的经费补助类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我单位2020年度没有这种情况。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我单位没有需要进行绩效自评的项目。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没有需要进行绩效评价的项目。
(七)、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 预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
动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
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
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
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
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
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20年中国共产党山西省兴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