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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林业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时间:2019-10-30 10:59       大    中    小     

兴县林业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

(一)负责全县林业建设和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等重点工程的规划、设计、工程管理、技术服务。

(二)对全县每年的植树造林工作任务进行安排、落实、检查验收,制定全县年度林业生产计划并进行总结,同时向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反馈林业生产进度和重点工程进展情况。

(三)负责全县林业技术培训和林业实用技术的推广和试验、普及。并引进和培育新品种,进行林业科技活动。

(四)负责全县森林病虫害的预报、防治,并进行森林植物的检疫。

(五)负责全县的护林防火工作和林政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县的林政执法,查处各种偷砍滥伐、毁林开垦滥牧等破坏林地、林木案件,保护森林资源。

(七)负责种苗生产、管理、种苗的检疫、检验工作。

 2018年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在确保完成国家林业重点工程退耕还林工程、三北防护林工程、吕梁山生态脆弱区、封山育林工程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完成退耕还林工程40万亩; 

2、完成三北防护林人工造林3.5万亩;

3、完成吕梁山生态脆弱区造林3万亩;

4、完成封山育林1万亩。

兴县林业局机构设置:

1、林业工作站

2、林业技术推广站

3、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4、交口木材检查站

5、国营康宁苗圃

6、林木种苗服务中心

7、国营恶虎滩林场

8、双双山造林作业点

9、国营大渡山林场

10、林木种苗管理站

11、森林派出所

12、蔚汾河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

13、林权管理服务中心

14、红枣办

人员构成: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2018年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18年收入决算29991.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990.13万元,较上年23991.58万元增加5998.54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和维修费增加,工程项目增多;其他收入1.77万元,较上年1.91万元减少0.14 万元,主要原因是银行利息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

2018年支出预决算31011.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支出765.22万元,较上年591.51万元增加173.70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5名人员;基本支出中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64.75万元,较上年49.03万元增加了115.73万元,主要原因是维修支出增加;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30081.45万元,较上年23583.99万元增加了6497.46万元,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增多。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1011.42万元,按用途分:

1、基本支出929.9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4.5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72万元,农林水支出723.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13万元,其他支出0.04万元。

2、项目支出30081.45万元,主要是:科学技术支出1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2776.60万元,农林水支出7288.3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51万元。项目支出包括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生态保护、社会保险补助、其他天然林保护支出、其他退耕还林支出、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森林培育、森林资源管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业自然保护区、林业执法与监督、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其他林业支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发展、其他扶贫支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等支出。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

(三) “三公”经费决算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8.3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3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公务接待费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数。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3.8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6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数。

与上年相比增加4.52万元,“三公”经费增加的主要原因造林、退耕面积增大,工程增多。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采购支出部门决算总额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和收益情况

1、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8年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如下:

截至20181231日资产总额6750.24万元,其中:

1)流动资产6347.43万元;

2)固定资产402.81万元,其中:房屋196.12万元,车辆68.67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38.02万元。共有车辆4辆:编制内车2辆(越野车一辆,长城皮卡车一辆),其余2辆待报废,实际使用车辆为2辆。

2、国有资产收益情况

国有资产收益情况为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

四、其他事项

1.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2.2018年没有因公出国出境人员。

3.2018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年末有公务用车2辆。

4.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我单位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929.9万元(包括差旅费66178.50元、办公费22821.9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3863.79元、维修费1124293.00元、劳务费110860.00元、其他费用7891310.96),2017年的5.97万元增加923.93万元,主要原因是去年的基本支出内列支的部分公用经费今年调整到项目支出。

、其他说明

1.车辆情况

我单位决算编制汽车2辆,实有2辆。

2.绩效管理情况

我单位无项目设定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兴县林业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