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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10-18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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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粮食局2015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省、市、县关于粮食流通和粮食储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 总量计划和收储、动用县级储备粮的建议;指导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
2、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统计和全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工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制定完善全县粮食应急预案,并负责提出启动建议。
3、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和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指导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粮食储存、运输技术规范;负责粮食行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4、负责全县粮食系统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设工作;起草全县粮食流通和县级储备粮管理的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制订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
5、负责县级储备粮的行政管理,研究提出县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 总量计划,负责县级储备粮轮换计划的下达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县级储备粮的库存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
6、依法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资格的审批和核查工作。
(二)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
1、县级储备粮油按照市政府确定的规模充实到位,县级应急成品粮油储备规模要确保不低于15天的供应量,健全粮油应急储备、加工、调运、供应体系,及时应对市场异常波动,确保粮油供应充足、价格基本稳定,加强粮情监测预警,按规定及时准确报送粮油市场价格周报或日报,按月上报市场动态分析,严格执行收购政策。
2、全系统安全储粮“一符六无”粮仓达标率96%以上,加强对储备粮油轮换和库存监管,健全制度,落实责任,严肃查处违规行为,确保辖区内储备粮油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三专四落实达到100%。
3、依照法定职责落实粮食收购、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开展储备粮油质量抽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制定的粮油出入库质量检验制度,严防不符合食用标准的粮油流入口粮市场,、健全县级储备粮油轮换入库质量、数量验收制度,并落实到位
4、开展“监管能力提升年”活动,强化问题整改,明确县级行政许可主体,取得行政执法授权,开展粮食购销活动检查,严肃查处粮食收购和政策性粮食出库违规行为,组织开展粮食库存监督检查,联合工商、质检等部门开展粮油流通市场和“放心粮油”经销网络专项监督检查,强化部门协调和联合执法,严肃查处涉及群众生活的粮油违规案件。
二、2015年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15年收入决算 84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840万元。
(二)支出决算
2015年支出预算 731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731万元。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1、基本支出311万元,主要是在职,退休职工工资,津补贴,商品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420 万元,主要有县级储备粮油利息费用补贴,三企生活费,粮食购销企业职工生活费,养老保险金。
3、财政拨入149万元是危仓老库维修资金结转下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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