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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粮食管理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时间:2018-12-28 16:05       大    中    小     

 

 

概况

兴县粮食管理服务中心主要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省、市、县关于粮食流通和粮食储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总量计划和收储、动用县级储备粮的建议,指导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

2)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统计和全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工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制定完善全县粮食应急预案,并负责提出启动建议。

3)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和粮食流通宏观调控,指导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粮食储存、运输技术规范;负责粮食行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4)负责全县粮食系统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设工作;制订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

5)负责县级储备粮的行政管理,研究提出县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总量计划,负责县级储备粮轮换计划的下达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县级储备粮的库存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

 (6)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兴县粮食管理服务中心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

(一)机构设置:

中心内设6个职能股室,有办公室、人事股、调控股、财务股、储备股、市场管理股。

(二)人员构成:

领导班子现有成员3名:局长1名、副局长2名。

全局机关现有干部职工20人,其中:事业人员20名。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无下设单位,不需要汇总。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决算收入总计284.35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879.27元。比2016年615.01万元减少330.57万元,主要是2017项目支出包括县级储备粮油利息费用补贴、三企生活费、粮油购销企业生活费、社会保障缴费财政未拨付。

   (二)一般公共决算支出情况

1、2017年度一般公共决算基本支出265.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58.5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7.06万元,(其中:办公费1.47万元,印刷费0.44万元,水费0.04万元,电费0.5万元 ,邮电费0.09万元,交通费2.35万元,差旅费2.17万元)2016年减少133.42万元,主要原因是粮食专项费用(维修费)减少。                 

2、2017年度项目支出17.19万元,2016年项目支出安排357.49万元,2017年比2016年项目支出减少340.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项目支出包括县级储备粮油利息费用补贴、三企生活费、粮油购销企业生活费、社会保障缴费财政未拨付。

    3、“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2016持平,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与2016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与2016持平;公务接待费决算0万元,与2016年持平。

  (三)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我单位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8.64万元,比2016年减少0.36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采购情况

(六)其他说明

  1.车辆情况

    我单位决算无编制汽车。

  2.房屋情况

    我单位办公用房位于南城街,办公用面积未超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

  3.绩效管理情况

  我单位无项目设定绩效目标管理。

  三、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兴县粮食管理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