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7-14 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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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县委宣传部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和任务
县委宣传部是主管意识形态的县委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有: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县委和上级宣传部门的安排部署,制定全县宣传工作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的指导和辅导,会同纪检、组织部门抓好党员、干部的教育工作。
3.负责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搞好新闻报道,掌握舆论导向,把握宣传基调。
4.负责从宏观上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和群众性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管理。
5.指导、协调全县新闻、广播电视、文化、图书和党报党刊发行工作。
6.负责制定、统筹全县对外宣传工作。
7.承办县委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委宣传部内设4个科室:办公室、宣传科、文明办、理教科。
兴县宣传部2016年工作计划
一、做好理论武装工作,完善各级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强化县委中心组学习,以县委中心组学习为龙头,以科级干部为重点,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理论学习和理论宣传、理论研究,强化学习指导和检查,进一步推进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组织好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
二、抓好舆论引导工作,围绕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县乡换届工作,“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县中心工作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焦点问题,通过广播电视、电台、擎天柱及墙体标语、版面宣传等各种宣传工具,形成较强的舆论氛围。加强正面宣传,强化舆论引导;做好网络舆情应对工作,积极报送舆情信息,注重外宣工作;进一步丰富县电视台栏目内容,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未成年人教育工作;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做好县级文明乡镇、文明单位文明村的评选表彰工作;组织好第四届吕梁市道德模范的推选工作;积极开展公益广告、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建好兴县“道德讲堂”总堂,推动全县各级道德讲堂建设工作;积极推动志愿服务工作,组建好巾帼志愿、青年志愿以及民政、工会、党员志愿服务的协会注册工作和形成志愿服务常态化服务的工作格局。
四、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加快乡镇文化站的运行进程,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农家书屋、送戏下乡以及“文化、卫生、科技”三下乡、农村公益电影放映、文化资源信息共享等群众性文化服务工作;继续开展群众性消夏文艺展演活动和节日文娱活动;做好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非遗文化的申报工作;打造文化艺术精品,组织拍摄电影《谷子熟了》,力争年内完成拍摄工作;大力宣传廉政晋剧《孙嘉淦》,力争在全市开展巡演;加大文艺精品创作的扶持力度,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文艺精品扶持资金;加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步伐。
五、加强宣传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宣传干部队伍培训、培养机制;注重文化专业人才培养,积极组织开展宣传干部业务培训。
六、加强宣传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宣传文化活动中心阵地的修缮和自来水及消防设施设备的更新工作,继续做好政府购买党报党刊工作。
第二部分
兴县县委宣传部2016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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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兴县宣传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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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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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入 |
支 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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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预算数 |
功能分类 |
预算数 |
经济分类 |
预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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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小计) |
304.7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68.64 |
一、工资福利支出 |
101.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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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 |
304.7 |
二、国防支出 |
|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
132.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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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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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共安全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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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6.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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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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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教育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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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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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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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科学技术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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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转移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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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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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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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债务利息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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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性基金 |
0 |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9.84 |
七、基本建设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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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资金 |
0 |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
八、其他资本性支出 |
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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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资金 |
0 |
九、节能环保支出 |
|
九、其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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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城乡社区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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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农林水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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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交通运输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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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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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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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金融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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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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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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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住房保障支出 |
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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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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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预备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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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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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其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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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转移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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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合计 |
304.7 |
支出合计 |
304.7 |
支出合计 |
3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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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预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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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兴县宣传部 |
|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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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 目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
|
304.70 |
145.90 |
158.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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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68.64 |
109.84 |
158.80 |
|
||||||||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32.00 |
0.00 |
32.00 |
|
||||||||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
32.00 |
0.00 |
32.00 |
|
||||||||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
32.00 |
0.00 |
32.00 |
|
||||||||
宣传事务 |
236.64 |
109.84 |
126.80 |
|
||||||||
行政运行(宣传事务) |
109.84 |
109.84 |
0.00 |
|
||||||||
行政运行(宣传事务) |
109.84 |
109.84 |
0.00 |
|
||||||||
其他宣传事务支出 |
126.80 |
0.00 |
126.80 |
|
||||||||
其他宣传事务支出 |
126.80 |
0.00 |
126.80 |
|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9.84 |
29.84 |
0.00 |
|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29.84 |
29.84 |
0.00 |
|
||||||||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29.84 |
29.84 |
0.00 |
|
||||||||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29.84 |
29.84 |
0.00 |
|
||||||||
住房保障支出 |
6.21 |
6.21 |
0.00 |
|
||||||||
住房改革支出 |
6.21 |
6.21 |
0.00 |
|
||||||||
住房公积金 |
6.21 |
6.21 |
0.00 |
|
||||||||
住房公积金 |
0.00 |
0.0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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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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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兴县宣传部 |
单位:万元 |
项目类别/项目名称/经济名称 |
预算数 |
合计 |
145.90 |
兴县宣传部 |
145.90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09.84 |
宣传事务 |
109.84 |
行政运行(宣传事务) |
109.84 |
一、工资福利支出 |
101.63 |
基本工资 |
35.58 |
津贴 |
20.95 |
绩效工资 |
19.74 |
奖金 |
1.41 |
社会保障费 |
21.75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2.20 |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
8.19 |
一般公共业务费 |
2.80 |
到村任职第一书记经费 |
2.60 |
工会经费 |
0.23 |
公务接待费 |
0.06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50 |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0.02 |
退休费 |
0.02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29.85 |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29.85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29.85 |
退休费 |
29.84 |
住房保障支出 |
6.21 |
住房改革支出 |
6.21 |
住房公积金 |
6.21 |
表四:2016年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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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兴县宣传部 |
单位:万元 |
项目 |
预算数 |
合计 |
2.56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0 |
2、公务接待费 |
0.06 |
3、公务用车费 |
2.5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0 |
(2)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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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三公经费减少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财政预算安排三公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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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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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兴县宣传部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兴县宣传部2016年收入预算304.70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
(二) 支出预算说明
1、基本支出145.90万元,系按现有人员工资标准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核定。
2、项目支出158.80万元,主要用于精神文化活动中心业务费、2016年党报党刊、两节文化活动经费、重点文艺作品创作扶持资金等支出。
3、“三公”经费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2.56万元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