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0-18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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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县委宣传部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2015年总结
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和任务
县委宣传部是主管意识形态的县委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有: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县委和上级宣传部门的安排部署,制定全县宣传工作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的指导和辅导,会同纪检、组织部门抓好党员、干部的教育工作。
3.负责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搞好新闻报道,掌握舆论导向,把握宣传基调。
4.负责从宏观上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和群众性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管理。
5.指导、协调全县新闻、广播电视、文化、图书和党报党刊发行工作。
6.负责制定、统筹全县对外宣传工作。
7.承办县委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委宣传部内设4个科室:办公室、宣传科、文明办、理教科。
兴县宣传部2015年工作总结
1、做好理论武装工作,完善各级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强化县委中心组学习,以县委中心组学习为龙头,以科级干部为重点,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理论学习和理论宣传、理论研究,强化学习指导和检查,进一步推进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组织好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
2、抓好舆论引导工作,围绕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县乡换届工作,“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县中心工作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焦点问题,通过广播电视、电台、擎天柱及墙体标语、版面宣传等各种宣传工具,形成较强的舆论氛围。加强正面宣传,强化舆论引导;做好网络舆情应对工作,积极报送舆情信息,注重外宣工作;进一步丰富县电视台栏目内容,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3、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未成年人教育工作;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做好县级文明乡镇、文明单位文明村的评选表彰工作;组织好第四届吕梁市道德模范的推选工作;积极开展公益广告、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建好兴县“道德讲堂”总堂,推动全县各级道德讲堂建设工作;积极推动志愿服务工作,组建好巾帼志愿、青年志愿以及民政、工会、党员志愿服务的协会注册工作和形成志愿服务常态化服务的工作格局。
4、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加快乡镇文化站的运行进程,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农家书屋、送戏下乡以及“文化、卫生、科技”三下乡、农村公益电影放映、文化资源信息共享等群众性文化服务工作;继续开展群众性消夏文艺展演活动和节日文娱活动;做好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非遗文化的申报工作;打造文化艺术精品,组织拍摄电影《谷子熟了》,力争年内完成拍摄工作;大力宣传廉政晋剧《孙嘉淦》,力争在全市开展巡演;加大文艺精品创作的扶持力度,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文艺精品扶持资金;加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步伐。
5、加强宣传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宣传干部队伍培训、培养机制;注重文化专业人才培养,积极组织开展宣传干部业务培训。
6、加强宣传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宣传文化活动中心阵地的修缮和自来水及消防设施设备的更新工作,继续做好政府购买党报党刊工作。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兴县县委宣传部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
二、2015年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15年收入决算4,088,306.4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80,756.05元、其他收入7,550.36元。
(二)支出决算
2015年支出预算5,305,283.0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95,193.09元。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1、基本支出1,991,834.25元,主要有工资支出938,460.0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33,408.2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6,436.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3,530.00元。
2、项目支出 3,303,358.84元。
(三)“三公”经费决算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预算17949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54元,10批次30人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795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四)2015年决算情况与预算基本相符。
三、重点项目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兴县县委宣传部重点项目支出3,303,358.84元,具体情况如下:重点文艺扶持项目和党报党刊全县各系统订阅全部结束,进度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