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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0-10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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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大队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一、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及2016年总结
1、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县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2、组织起草本县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
3、负责本县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4、负责本县城管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5、负责本县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6、负责本县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
7、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包括兴县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本级。
三、2016年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16年收入决算10506990.9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505305.28元、其他收入1685.65元、无政府性基金收支。期初结转结余2880187.17元。
(二)支出决算
2016年支出预算9798496.3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798496.34元、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1、基本支出5718629.24元,主要有工资福利支出3768203.5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77625.7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2800.00元。
2、项目支出4079867.10元。
(三)“三公”经费决算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209004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9004元,公务接待费0元,与上年持平。
(四)2016年决算情况与预算基本相符。
四、重点项目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兴县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大队重点项目支出4079867.10元,包括恒泰市场建置经费118932.00元、百日攻坚专项活动市场停车场建设3960935.1元,项目基本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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