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2-20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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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落实方案并组织实施。
2.提出县管干部及领导班子建设、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
3.负责全县党员、干部队伍的宏观管理和选拔培养中青年干部工作。
4.按照党章规定,协调规划和指导全县各级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
5.研究拟定全县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主要政策和制度,指导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6.负责县直党政群机关及科级事业单位的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负责全县乡镇干部和党群系统干部的考核工作。
7.负责全县干部教育工作,落实干部教育规划;负责全县人才工作和机关干部挂职锻炼工作。
8.负责全县离退休干部宏观管理,落实离退休干部政策;管理县委老干部局。
9.负责《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县管干部进行监督管理;受理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
10.承办县委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培训;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强化政治功能;加强村(社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推进“并村简干提薪招才建制”;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加大基层投入保障力度;加大乡镇投入力度;从严教育管理党员队伍;持续推进“山西智慧党建”工作;持续加大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两个覆盖”;严格选人用人导向,努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严格考核机制,积极发挥好考核的“风向标”和“导向仪”作用;多措并举激发驻村干部工作热情,扎实做好我县驻村帮扶工作;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坚决落实从严治部,不断提高部机关综合服务水平。
(三)机构设置:
兴县县委组织部是兴县县委主管组织工作、干部工作和人才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党的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
下设2个副科级事业单位:下派办、党员电化教育中心。
下设3个股级单位:人才办、党代表联络办、干部档案管理办。
内设10个职能股室:办公室、干部科、干部监督科、干部教育科、组织一科、组织二科、组织三科、考核办、县直属党委办、研究室。
(四)人员构成
领导班子现有成员4人,常务副部长1人,副部长2人,部务委员1人。
现有干部职工32人,其中,公务员14人,全额事业人员18人。
(五)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9年纳入兴县县委组织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情况如下:
1、中共兴县县委组织部
2、兴县干部下派任职管理办公室
3、 兴县“四清”借干生活补助管理办公室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我单位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8.02万元,比2018年增加12.09万元,变化原因是一般业务费增加5.4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0.14万元、交通补贴增加1.32万元、工会经费增加3.54万元、福利费增加1.69万元。
(七)其他说明
1.车辆情况
我单位决算编制汽车1辆,实有1辆,具体包括:一般公务用车1辆,晋JL5015。
2.房屋情况
我单位办公用房位于晋绥东路人民政府,办公用面积未超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
3.绩效管理情况
我单位要实施的大型的项目,均已设定绩效目标。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末,我单位固定资产合计为1093565元,流动资产1067228.83元。(土地、房屋及构筑物594052.96元,通用设备1012676元,专用设备6830元,家具用具67539元)。
5.我单位本年政府采购预算共1900000元。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5741.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703.88万元,上级专项37.13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9年支出预算5741.01万元,比2018年增加3873.48,主要是项目预算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13.11万元,农林水(扶贫)支出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90万元。
2.按支出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02.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0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支出 5741.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703.88万元,上级专项37.13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13.11万元,农林水(扶贫)支出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9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340.30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取暖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项目支出5400.71元,主要是专项费和民生项目,包括“四清”借干生活补助、下派办工作经费、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工作经费、三基建设经费、责任制考核专项经费等。
3.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02.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0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