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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7-17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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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兴县监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共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兴县纪委)是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专门机关,受中共兴县县委和吕梁市纪委的双重领导;兴县监察局是负责全县行政监察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兴县人民政府和吕梁市监察局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中共兴县纪委与兴县监察局1993年5月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监察局属政府序列。具体任务是: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重要的规章制度,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指示。监督检查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领导干部、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
三、负责检查和处理全县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四、负责调查处理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领导干部、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决定和建议对其做出行政处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进行违纪行为的举报、控告。
五、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对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进行业务培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六、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组织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乡(镇)纪委和县直派驻纪检组、监察室的领导干部进行考核,提出任免建议。
七、承办市纪委、市监察局、县委、县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它事宜。
本单位设置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委局机关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通知等的起草;复核各室以委、局名义起草的文件、材料。
二、编报纪检监察信息,掌握委、局工作动态。
三、承办文书、案件、资料档案管理。
四、承办机要和各类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递、传阅、保管、销毁及归档工作。
五、承办县纪委、监察局、反腐败办、煤焦领域反腐败斗争领导组及其办公室印章的管理、使用以及介绍信的使用、转换。
六、承办委局机关的打字、文印及报刊杂志的征订、收发。
七、承办委局机关车辆的调派使用。
八、承办有关公务的接洽、接待工作。
九、承办委局机关的行政事务、生活服务。
十、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信访室(举报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受理对党员、党组织和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检举、控告及申诉。
2、负责承办、转办、督办上级纪委和有关部门及领导交办的信访件和需要报结果的信访案件,及时督促和做好信访结案结论材料的撰写送审和上报工作。
3、负责信访举报工作的联系、沟通、反馈、监督、协调、疏导等,对信访举报工作中发现的“难点”、“热点”和涉及政策性及重大违纪线索问题,及时提供给领导决策。
4、负责对检举、控告、申诉中涉及乡科级干部和党员、党组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信访调查。
5、负责指导乡(镇)纪委和县直派驻纪检组、监察室的信访工作,负责组织交叉检查信访达标工作。
6、定期或不定期地分析信访量升降原因和信访特点。
7、处理集体来访,掌握热点问题和敏感问题。
8、做好信访结果的反馈工作,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9、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县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工作,调查了解全县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违纪违法案件;负责县管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和大要案的检查工作,提出处理意见。
二、负责在案件检查中与政府职能部门的协调工作。
三、负责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工作的管理,对全县办案信息进行收集、加工、筛选和反馈,综合统计、分析,同时通报全县案件管理情况。
四、负责全县重大违纪线索和案件的跟踪、督促、检查并及时向领导反馈。
五、负责对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案件检查工作协调和业务指导,以及对案件检查人员培训、指导。
六、调查研究违纪倾向、规律特点,提出办案对策和预防措施。
七、负责接洽和协助外地纪检监察机关来本县进行案件调查工作。
八、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案件审理室主要职责
1、负责审理委局直接检查和呈报上级党委、纪委以及下级纪委呈报的备案案件。
2、受理和审理司法机关移送的受刑事追究,又需要给予党政纪处分的违纪案件。
3、受理不服党政纪处分的申诉案件。
4、负责对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做好恢复党员权利、解除行政处分工作。
5、负责对全县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6、综合分析本机关和全县案件审理工作情况,指导、协调乡镇纪委和县直派驻纪检组、监察室的案件审理工作。
7、选择典型案件进行解剖通报,扩大教育面。
8、负责有关案件审理情况的上报。完成上级布置的调研任务。
9、做好审理案卷的立卷、归档及有关文件、通报的起草、校对、装订;管理和使用本室有关函件、材料、印章等。
10、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党风廉政监督室工作职责
1、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准则》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对不认真贯彻执行《准则》的,要从严追究党组织和纪检负责人责任。
2、进一步完善和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帮助、督促各级基层组织健全各项廉政制度,定期不定期地对各单位的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3、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的廉政考核和廉政述职工作制度,并将廉政考核的结果和述廉述职材料存入廉政档案。建好新提拔科级领导干部的廉政档案。做好廉政档案内容的收集、登记、整理、保管、使用工作。
4、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推进提拔选用干部监督工作规范化。
5、认真协调指导好各级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
6、抓好重大事项申报审批工作,严格控制各类庆典活动,对更新购买小汽车要严格审批,对领导干部婚丧嫁娶及各类庆典活动要加强监督检查。
7、不定期对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情况进行测评、考核,并及时向本委领导反馈。
8、加强对口沟通和信息反馈。要经常与市纪委沟通、联系、请示汇报。同时要经常与各乡镇纪委联系。
9、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网络中心工作职责
1、在县纪委、监察局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网络的总体部署、调处及协调工作。
2、负责本委工作电脑的入网申请、审批及接入。
3、负责本委廉政网站的建立及管理。
4、负责协调本委各科室公共信息的发布,进行正面宣传和反面警示教育。
5、负责整合网上举报信息,及时化解负面影响。
6、负责对本委各科室及各单位、各部门工作情况开展网评工作,为委领导及时、准确决策提供信息资源。
7、负责查处涉网违纪违规案件。
8、负责提供条规咨询、回复工作。
9、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015年工作任务:
1、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2、严肃责任追究,推动 “两个责任”落实。
3、持之以恒改进作风,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4、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5、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强化党内监督。
6、严格落实“三铁”要求,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国共产党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由中国共产党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组成。
2015年纳入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情况见下表:
| 序号 | 单位名称 |
| 1 | 中国共产党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
| 2 | |
| 3 | |
| 4 | |
| … |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5年部门预算表
| 表一:2015年收支预算总表 | |||||||||
| 部门名称: | 单位:万元 | ||||||||
| 收 入 | 支 出 | ||||||||
| 项目 | 预算数 | 功能分类 | 预算数 | 经济分类 | 预算数 |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小计) | 565.82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565.82 | 一、工资福利支出 | 320.44 | ||||
| 财政拨款 | 565.82 | 二、国防支出 |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 69.9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 | 三、公共安全支出 |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25.48 | ||||||
| 专项资金 | 四、教育支出 | 四、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 |||||||
|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 五、 科学技术支出 | 五、转移性支出 | |||||||
| 其他收入 | 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六、债务利息支出 | |||||||
| 二、政府性基金 |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七、基本建设支出 | |||||||
| 三、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资金 |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八、其他资本性支出 | |||||||
| 四、其他资金 | 九、节能环保支出 | 九、其他支出 | 150 | ||||||
| 十、城乡社区支出 | |||||||||
| 十一、农林水支出 | |||||||||
| 十二、交通运输支出 | |||||||||
| 十三、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 | |||||||||
| 十四、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 十五、金融支出 | |||||||||
| 十六、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 十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
|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 | |||||||||
| 十九、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 二十、预备费 | |||||||||
| 二十一、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
| 二十二、其他支出 | |||||||||
| 二十三、转移性支出 | |||||||||
| 收入合计 | 565.82 | 支出合计 | 565.82 | 支出合计 | 565.82 | ||||
| 表二: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预算表 | |||
| 部门名称:中国共产党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 单位:万元 | ||
| 科 目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565.82 | 415.82 | 150 |
| 纪检监察事务 | 565.82 | 415.82 | 150 |
| 行政运行(纪检监察事务) | 565.82 | 415.82 | 150 |
| 表三: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 |
| 部门名称:中国共产党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 单位:万元 |
| 项目类别/项目名称/经济名称 | 预算数 |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415.83 |
| 纪检监察事务 | 415.83 |
| 行政运行(纪检监察事务0 | 415.83 |
| 一、工资福利支出 | 320.45 |
| 基本工资 | 49.71 |
| 津贴补贴 | 80.72 |
| 奖金 | 2.33 |
| 社会保障缴费 | 45.72 |
| 绩效工资 | 43.89 |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98.08 |
| 二、商品服务支出 | 69.9 |
| 一般公务业务费 | 60.9 |
| 其他公用支出 | 9 |
|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25.48 |
| 住房公积金 | 14.13 |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11.35 |
| 表四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表 | |
| 部门名称: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预算数 |
| 合计 | |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
| 2、公务接待费 | |
| 3、公务用车费 | |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 (2)公务用车购置费 | |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党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5年收入预算565.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565.82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5年支出预算565.82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5.82万元。
2.按支出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支出320.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6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48万元、其他支出15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安排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支出 340.37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5.8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415.82万元;项目支出15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包括基本工资支出49.71万元、津贴补贴支出80.72万元、奖金支出2.33万元、社会保障缴费支出45.72万元、绩效工资支出43.8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8.08万元、一般公用支出60.9万元、其他公用支出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35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14.1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