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7-14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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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教育科技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及2016年任务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教育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我县教育、体育工作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2、提出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拟订教育、体育体制改革政策,推进教育、体育事业发展。
3、统筹管理全县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体育教育与成人教育及社会力量办学等教育工作,统筹管理本系统职业教育工作,协调、指导各乡镇(街道)教育体育工作,组织进行教育督导与评估。
4、统筹规划全县中小学校的布局;统筹规划和指导全县中小学的课程设置和年度招生规模;按规定承担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阶段学校的设立、撤销、更名和调整的审核、报批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筹措教育体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体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及其管理的规定,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参与全县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和学生资助工作,编报县级教育经费年报,管理本系统教育事业费、基建投资和教师工资县级统一发放。
6、主管本系统教师工作,规划、指导本系统教职工队伍建设,指导本系统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实施本系统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考察、培训、任免和管理教育体育干部。
7、管理本系统的学历教育及其招生考试工作,落实自学考试、民办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8、组织实施本系统教师资格认定和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9、指导本系统学校基础设施建设,负责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
10、指导本系统学校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11、负责本系统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指导本系统教育技术装备管理、电化教育、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和中小学勤工俭学方面的工作。
12、拟订全县体育竞赛计划、运动项目设置和布局,组织参加和承办国家、省、市、县体育竞赛,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13、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县级体育社团工作,负责各类体育学校、体育项目俱乐部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工作;指导全县体育产业发展和经营活动,负责全县体育彩票发行工作。
14、负责全县语言文字管理工作。
15、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兴县教育体育局包括本局机关及下属各学校。
第二部分
兴县教育体育局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5年收入预算498,881,236.20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资金498,881,236.20元,包括财政拨款366,169,736.20元、上级专项 125,799,700.00元、上年结余结转 6,949,000.00元。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5年支出预算498,881,236.20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教育 416,120,037.17元、社会保障和就业68,709,190.00元、医疗卫生300,0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13,752,009.03元。
2.按支出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 256,908,559.99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 7,913,746.11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36,134,461.59元、其他资本性支出 97,924,468.51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安排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支出498,881,236.20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教育 416,120,037.17元、社会保障和就业68,709,190.00元、医疗卫生300,0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13,752,009.03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341,781,959.13元,主要包括人员支出;项目支出157,099,277.07元,主要包括2016年学前教育幼儿资助中央及省级专项经费17万元、2015年山区幼儿园项目志愿者生活补助70万元、2016年学前教育幼儿资助县级配套专项经费4万元、2016年教育民生政策市县级配套资金196万元、新区幼儿园工程款500万元、公用经费和寄宿生生活补助76.8 万元、2016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小学经费 1152万元、农村义务教育补助经费2.03万元、2016年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省级资金(小学部分)196.78万元、2016年民生政策市配套51.2万元、寄宿生生活补助29.54万元、2016年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省级资金(初中)131.19万元、2016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初中经费 818万元、三中补充办学经费70万元、采购体育考试仪器和设备经费 40万元、中小学教师培训及名师培养336.72万元、学校结核病防治经费47.39万元、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 751万、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各级资金 8517.17万元、2016年第一季度校舍安全贷款利息30.28万元、2016年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育生活补助资金446.40万元、2016年度民办代课教师教龄补贴省级资金21.12万元、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津贴6.43万元、原民办教师教龄津贴81.04万元、2016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校舍维修改造中央及省级资金405万元、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专项资金3,33万元、120师学校建设项目300万元、一二O师学校建设项目资金500万元、教师培训费3.72万元、学校结核病患者陪侍费等有关费用30万元。兴县职业中学职业学校办学经费50.00万元、职业高中助学金各级配套资金32.91万元、职业高中免学费资金各级配套44.86万元。兴县一二〇师学校电费等办学经费50.00万元、物业费168.00万元、教师绩效工资(120师)1,80.00万元。兴县职业技校 20.35万元、职业教育17.93万元、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0.07万元、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上年结转2.35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56,908,559.9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926,546.1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3,946,853.03元。
4、三公经费预算包括公务招待费6320元,较上年5600元略微增加。
第三部分: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