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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教育科技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时间:2017-04-10 16:43       大    中    小     



兴县教育科技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及2017年任务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教育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我县教育、体育工作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2、提出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拟订教育、体育体制改革政策,推进教育、体育事业发展。

 3、统筹管理全县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体育教育与成人教育及社会力量办学等教育工作,统筹管理本系统职业教育工作,协调、指导各乡镇(街道)教育体育工作,组织进行教育督导与评估。

 4、统筹规划全县中小学校的布局;统筹规划和指导全县中小学的课程设置和年度招生规模;按规定承担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阶段学校的设立、撤销、更名和调整的审核、报批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筹措教育体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体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及其管理的规定,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参与全县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和学生资助工作,编报县级教育经费年报,管理本系统教育事业费、基建投资和教师工资县级统一发放。

6、主管本系统教师工作,规划、指导本系统教职工队伍建设,指导本系统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实施本系统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考察、培训、任免和管理教育体育干部。

 7、管理本系统的学历教育及其招生考试工作,落实自学考试、民办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8、组织实施本系统教师资格认定和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9、指导本系统学校基础设施建设,负责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

10、指导本系统学校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11、负责本系统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指导本系统教育技术装备管理、电化教育、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和中小学勤工俭学方面的工作。

12、拟订全县体育竞赛计划、运动项目设置和布局,组织参加和承办国家、省、市、县体育竞赛,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13、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县级体育社团工作,负责各类体育学校、体育项目俱乐部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工作;指导全县体育产业发展和经营活动,负责全县体育彩票发行工作。

14、负责全县语言文字管理工作。

15、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科技方针、政策,组织拟定本县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措施,并组织实施。

16、研究确定科技优先发展战略,制定全县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组织和实施科技攻关、星火、成果推广、新产品试制等各类科技计划。

17、研究拟定企业技术进步政策,协同有关部门推进企业科技进步,引导和培育高新技术企业。

18、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落实“科技兴农”战略方针,推动农业和农村科技进步,建立健全农村科技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

19、负责全县科技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围绕科技工作总体布局和发展的需要,抓好科技队伍的建设。

20、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兴县教育科技局包括本局机关及各学校,详情见附表。

 

 

 

 

 

 

 

第二部分

兴县教育科技局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48821.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8810.69万元、政府性基金11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7年支出预算48821.69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教育支出46985.50万元、科技技术支出114.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4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0.0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5.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32.472万元、其他支出11.00万元。

2.按支出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7266.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99.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532.6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5223.8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安排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支出48810.69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教育支出46985.50万元、科技技术支出114.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4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0.0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5.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32.47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9584.07万元,包括人员支出29485.98万元和商品服务支出98.09万元等;项目支出19237.61万元,包括  办公经费20.00万元、遗属生活补助    105.54万元、2017年学前教育幼儿资助资金(中央)4.70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省级小学公用经费)96.00万元、2017年学前教育幼儿资助资金县级配套5.00万元、山区幼儿园项目志愿者生活补助70.00万元、17年学前教育资源中央奖补资金52.00万元、2017年学前教育幼儿资助资金(市级)5.00万元、2017年学前教育幼儿资助资金(省级)5.01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中央经费(营养餐)420.00万元、2017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小学寄宿生)3.18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市级小学公用经费)33.00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小学公用经费)900.00万元、2017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市级小学寄宿生)4.20万元、2017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省级小学寄宿生)16.20万元、城乡义务教育县级配套小学公用经费49.00万元、2017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县级配套(县级小学寄宿生)11.40万元、2017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县级配套(县级中学寄宿生)7.60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中央经费(中学营养餐)280.00万元、2017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中学寄宿生)21.20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市级中学公用经费)21.00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省级中学公用经费)64.00万元、城乡义务教育县级配套中学经费32.00万元、2017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市级中学寄宿生)2.80万元、2017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省级中学寄宿生)11.80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中学公用经费)600.00万元、2016年卡其乐英语教学经费150.00万元、考场建设费、考务费40.00万元、原民办代课教师教龄补助(县级配套)92.72万元、城乡义务教育(特困区乡村教育生活补贴)中央资金395.00万元、中小学生免费提供素质教育用书资金242.05万元、2017年归还校居工程本金和利息25.00万元、2017年城乡义务教育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中央)356.00万元、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省级)12.50万元、17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中央)8842.53万元、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工资及食品配送等相关配套费用250.00万元、2017年城乡义务教育校舍维修改造资金(省级)340.00万元、城乡义务教育(特困区乡村教育生活补贴)省级资金51.00万元、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中央)12.50万元、长期临时代教工资(17人)56.00万元、三区补助360.00万元、原民办代课教师教龄补助(省级)24.68万元、高职津贴7.50万元、17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县级)1000.00万元、17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省级)1530.79万元、2017年城乡义务教育(特教计划)中央资金240.00万元、原民办教师教龄津贴91.04万元、120师学校工程款1200.00万元、科学技术三项费用20.00万元、肺结核追加治疗、生活补贴、交通费、复查费100.00万元、防震减灾事业经费5.00万元。兴县职业中学  446.67万元,其中教学楼维修资金  50.00万元、17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专项资金    92.80万元、中央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16.42万元、县级配套助学金10.00万元、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省级补助#5.47万元、17年中职免学费中央补助资金17.51万元、17年中职免学费补助资金4.47万元、教育附加用于职业学校经费250.00万元。兴县一二〇师学校455.00万元、特色教育20.00万元、学校水电费80.00万元、餐厅劳务费187.00万元、物业管理费168.0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7266.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8.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19.84万元。

4、本年度三公经费中公务接待费0.72万元、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63万元,差异原因为原科技局和教育体育局两单位人员合并至兴县教育科技局。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动情况说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由于逐年调增比上年增加,学校公用经费因学生数下降而比上年有所减少,因科技局合并到教育局而收支增大,因国家薄弱学校改造力度加大而经费比上年增加。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严格按财政局下发预算编制方案执行,政府采购预算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制度编制。



    附件:兴县教育科技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