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29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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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概况
根据《关于设立兴县县委巡察工作机构的通知》(吕编办字〔2016〕63号)精神,经县编委会议研究,同意:
一、成立兴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兴县县委巡察办),为党委工作部门,设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正科级规格,设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1名(副科级),核定行政编制3名。
二、成立县委巡察一组、二组、三组,各巡察组核定行政编制2名、巡察专员1名(副科级)。三个巡察组所需6名行政编制从县国土资源局(抽出1名)、统计局(抽出1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出2名)、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抽出2名)现有行政编制中调剂解决。
三、成立县委巡察办资料信息中心,为县委巡察办所属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核定为3名。
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1)认准专责,狠抓落实,全县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意识明显增强;
(2)抓准“四风”,强力整治,党风政风持续向上向好;
(3)精准执纪,挺纪在前,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落实;
(4)找准问题,认真解决,基层正风反腐成效明显;
(5)把准导向,突出战果,巡察利剑作用初步显现;
(6)对准要求,从严打造,履职能力不断提升。
二、2019年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19年收入决算175.9970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5.99700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0 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40.702042万元;全年合计216.699048万元。
2019年收入决算216.699048万元,较去年增加9.775448万元,主要变化原因为:2019年公务员、事业人员正常调资,新录取公务员,巡察办任务重,专项经费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
2019年支出决算149.9619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8.8657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5260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702万元,其他资金支出0万元。年末结余66.737056万元。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1、基本支出97.786692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84.5838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027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1755万元。
2、项目支出52.1753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45.43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7365万元。。
2019年支出决算149.961992万元,较去年增加0.470884万元,主要变化原因为:2019年公务员、事业人员正常调资。
(三)“三公”经费决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决算0万元。其中,公务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四)其他情况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13.20285元,其中:行政单位13.20285万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万元。
2、政府采购支出
2019年政府采购决算5.782万元。主要为采购:办公桌椅、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照相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