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5-21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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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根据《关于设立兴县县委巡察工作机构的通知》(吕编办字〔2016〕63号)精神,经县编委会议研究,同意:成立兴县县委巡察工作办公室(简称兴县县委巡察办),为党委工作部门,设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2021年度工作计划
在省委巡视、市委巡察范围外,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干部管理权限以及县委巡察要求,开展兴县县委2021年度巡察工作。
(一)巡察对象。根据上下联动的要求,力求与市委巡察对象一致,开展了一轮针对供销系统的机动式巡察;我县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行开展一轮专项巡察。
(二)时间安排。力求与市委巡察同步进行。
三、机构设置
兴县县委巡察工作办公室(简称兴县县委巡察办),为党委工作部门,设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正科级规格,设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1名(副科级),核定行政编制3名。
四、人员构成
兴县县委巡察办有巡察办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主任科员5名,科员6人。
五、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无下设单位,不需要汇总。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171.75万元,与上年(2020年收入预算231.22万元)相比减少了25.72%,主要原因为2021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其中:财政拨款171.75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171.75万元,与上年(2020年收入预算231.22万元)相比减少了25.72%,主要原因为2021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其中:财政拨款171.75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0.75万元,与上年(2020年229.81万元)相比减少了34.40%,主要原因为2021年无政府采购预算。住房保障支出9.03万元,与上年(2020年8.64万元)相比增加了4.51%。支出合计150.75万元。
2.按支出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支出116.22万元,与上年(2020年124.92万元)相比减少了6.96%;商品和福利支出34.53万元,与上年(2020年43.3万元)相比减少了20.25%;项目支出21万元,与上年(2020年63万元)相比减少了66.67%,原因为2021年无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171.7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安排情况
1.2021年收入预算171.75万元,与上年(2020年收入预算231.22万元)相比减少了25.72%,主要原因为2021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其中:财政拨款171.75万元。
2.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行政运行(纪检监察事务)104.03万元,事业运行(纪检监察事务)20.12万元,巡察工作38.57万元,住房公积金9.03万元,共支出171.75万元。
3.按支出用途分类,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50.75万元,包括人员支出等;项目支出21万元,包括专项巡察经费、培训费。
4.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支出116.22万元、商品和福利支出34.53万元,共支出150.75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5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了1.88万元。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预算。
六、其他情况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我单位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405万元(其中:定额经费12.405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2.5万元,工会经费1.42万元,福利费2.48万元,其他交通费5.82万元。),比2020年减少了30.895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3.绩效管理情况
我单位重点项目为巡察专项经费。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