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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0-22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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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电子商务招商工作,综合统筹电子商务发展工作,制定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提出电子商务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
2.培育重点电子商务企业和平台建设,推动电子商务运营中心建设,开展电子商务行业统计、监测和分析;推进各行业电子商务应用,做好电子商务市场监管,协调物流配送、金融支付、技术认证、电子商务人才培训等配套行业发展。
3.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兴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设置内设机构包括:下设办公室、财务股、业务股等。全部人员均抽调于其他单位。本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无下设单位。
(三)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今年以来,我单位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认真开展了电商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截止目前,入驻电商企业21家,网商数量达925家,电子商务交易额实现60829万元。
1、开展了农特产品网络销售。组织电商企业搭载阿里巴巴、京东、天猫、苏宁、供销e家等大型电商平台,建立兴县扶贫专卖店、产品体验店,继续利用电商扶贫频道,推动农特产品网上销售。加大网红直播、抖音等新媒体的运用,不断把我县农特产品销售到全国各地。2020年5月15日-5月20日邀请快手网红,带货主播参加第五届吕梁名特优功能食品展销会暨2020吕梁特色农产品直播带货节,对我县农产品进行了宣传推广、直播带货,直播总销售额282.6万元。2020年6月18日,选择“吕梁英雄”有机绿豆特产在京东平台上销售,销售额为30000元。9月26日-29日邀请快手网红,带货主播参加首届山西(吕梁)干果交易博览会第六届吕梁名特优功能食品展销会暨2020农民丰收节,线上、线下共计销售了862937元的商品。
2、组织了电商人才培训。疫情期间依托蔡家崖公共服务中心开展了线上培训,强化电子商务综合咨询、后续配套服务。组织协调人社、扶贫、供销、团委、农委等承担电商业务的部门,开展了电子商务人才培训,促进了贫困地区劳动力创业就业。目前已培训完成1000余人次。
3、加强了农村物流配送工作。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着力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开展共同配送,发展智慧物流,完善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完成了兴县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物流配送线路招投标工作,中标企业已投入运营,有效解决了农村快递物流“最后一公里”难题,为电商进农村提供了有力支撑。
4、推进了电商直播工作。打造了县级蔡家崖公共服务中心直播厅、黄河湾直播厅、兴县在线直播厅、乐市山货直播厅、木栏岗直播厅等,培育了本土网红100余人,不断加大对我县名特优农产品的宣传力度,提升了产品的知名度、品牌度和影响力。
5、巩固了电商扶贫工作。制定了兴县2020年电商扶贫行动巩固提升计划,召开电商扶贫工作推进会议。同时发挥电商领导组办公室职责,积极协调人社、供销、农委、团委等单位做好电商扶贫,落实了部门职责,明确了时间节点,完成了各项任务。
6、压实了驻村帮扶工作。协助团结带领支部一班人坚持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开展了“四议两公开”等民主制度,真正以制度管人管事,从而化解矛盾纠纷,提高满意度;按照措施到户精准的要求,识别不同贫困农户状况,实施精确帮扶。在我单位驻村工作的帮扶下,产业扶贫、生态扶贫、危房改造、光伏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民政扶贫、养老保险、残联扶贫、电商扶贫、退役军人优待抚恤和医疗扶贫等各项惠民政策全部落实到位,2户10人年底全部退出。
二、2020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2,934,564.40元、支出总计3,194,993.40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365312.31元,增加率-11.07%,支出总计增加15003.69元,增加0.47%。主要原因是2019年电商业务专项经费2,819,876.71元,2020年有所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2,934,564.4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34,564.40元,占比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3,194,993.40元,其中:基本支出2,289,993.40元,占比71.67%;项目支出905,000.00元,占比28.3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934,564.40元、支出总计3,194,993.40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365312.31元,增加率-11.07%,支出总计增加15003.69元,增加0.47%。主要原因是2019年电商业务专项经费2,819,876.71元,2020年有所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194,993.4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增加15003.69元,增加0.47%,基本持平。其中,人员经费0元,占比0%,日常公用经费2,289,993.40元,占比71.67%。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194,993.40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194,993.40元,占100%。
3.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56.08万元,支出决算3,194,993.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9.72%,本年调整预算较大,其中租赁费金额较大。其中: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3,194,993.40元,占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89,993.40元,其中:
人员经费0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0元;公用经费2,289,993.40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2,289,993.40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元。本年支出决算0元,完成预算的0%,比2019年增加0元,增长0%,两年数据相同。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比2019年0元相同,原因为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与上年相同。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0辆公务用车。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办公用房未超党政府机关办公用房标准。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我单位无重点项目支出,其他项目均按设定绩效目标执行。
5.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情况
我单位无此项收入,同上年。
(2).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同上年。
6.国有资本经营决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同上年。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对本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