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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财政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时间:2016-07-08 10:19       大    中    小     

兴县财政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一、 兴县财政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宏观经济等各项方针政策,拟定和执行全县财政、税收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参与制定全县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2、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法律、法规及各项方针政策,拟定全县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具体规定和办法等。

3、负责全县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工作,编制年度全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报告全县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管理县级各项财政收入、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

4、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的政策,负责管理和监督政府荼。

5、贯彻执行国家各项收费政策,监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内外收费工作,查处乱收费行为。

6、负责各项专项资金的管理、拨付工作,负责项目审查,资金使用事前、带中、事后监督工作。

7、负责民政优抚、社会救济、救灾、社会保障、粮食直补、家电下乡及三农等资金的管理拨付工作。

8、负责资金调度工作。

9、负责各类财政性有偿资金的回收工作。

10、负责排污费、水资源费和各类基金、罚没收入的征收入库工作。

11、负责制定各类财务制度,管理监督检查行政、事业单位遵守财经纪律,执行财务制度情况,对违反财经制度问题作出处罚。

12、监督金融机构的全部财务活动。

13、负责制定企业财务制度,管理监督工商业等企业财务收支活动情况,处罚违纪违规行为。

14、负责全县会计人员的管理工作。

15、负责乡财县管工作。

16、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随机性工作。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1、强化收入抓征管

    2、优化支出提效益

3、争取资金保重点

4、多措并举强监管

5、健全机制控风险

6、加快推进现代国库制度建设

    7、深化改革促发展

8、以“六权治本”为手段,切实规范财政管理。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部门预算构成看,兴县财政局预算主要包括局机关预算、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兴县财政局预算的单位包括:

兴县财政局机关

兴县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

兴县财政局乡财管理中心

二、兴县财政局2016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兴县财政局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2016年预算

支出功能分类

2016年预算

支出经济分类

2016年预算

一、公共财政预算资金

8956031.10

一、一般公共服务

8429303.10

一、工资福利支出

3843821.21

    财政拨款

0.00

二、外交

0.00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243643.07

    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

0.00

三、国防

0.00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631566.82

    专项收入

0.00

四、公共安全

0.00

四、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0.00

    上级专项

0.00

五、教育

145000.00

五、转移性支出

0.00

    其他收入

0.00

六、科学技术

0.00

六、赠与

0.00

    上年结余结转

0.00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0.00

七、债务利息支出

0.00

二、政府性基金

0.00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381728.00

八、债务还本支出

0.00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九、社会保障基金支出

0.00

九、基本建设支出

0.00

四、其他资金

0.00

十、医疗卫生

0.00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

0.00

 

 

十一、节能环保

0.00

十一、贷款转贷及产权参股

0.00

 

 

十二、城乡社区事务

0.00

十二、其他支出

4237000.00

 

 

十三、农林水事务

0.00

 

 

 

 

十四、交通运输

0.00

 

 

 

 

十五、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0.00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0.00

 

 

 

 

十七、金融监管等事务

0.00

 

 

 

 

十八、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0.00

 

 

 

 

十九、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0.00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0.00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00

 

 

 

 

二十二、预备费

0.00

 

 

 

 

二十三、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0.00

 

 

 

 

二十四、其他支出

0.00

 

 

 

 

二十五、转移性支出

0.00

 

 

 

 

 

 

 

 

收入合计

8956031.10

支出合计

8956031.10

支出合计

8956031.10

表二、兴县财政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单位:元

功能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8956031.10

4719031.10

4237000.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8429303.10

4337303.10

4092000.00

  财政事务

8429303.10

4337303.10

4092000.00

      行政运行(财政事务)

4337303.10

4337303.10

 

      信息化建设(财政事务)

557000.00

 

557000.00

      财政委托业务支出

2000000.00

 

2000000.00

      事业运行(财政事务)

25000.00

 

25000.00

      其他财政事务支出

1510000.00

 

1510000.00

教育支出

145000.00

 

145000.00

  成人教育

145000.00

 

145000.00

      其他成人教育支出

145000.00

 

145000.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81728.00

381728.00

 

  行政单位离退休

381728.00

381728.00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381728.00

381728.00

 

表三、兴县财政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单位:元

经济科目名称

预算数

备注

合计

4719031.10

 

一、工资福利支出

3843821.21

 

  基本工资

1368120.00

 

  津贴补贴

1535225.32

 

  奖金

31015.00

 

  社会保障缴费

821620.8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87840.00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243643.07

 

  定员定额经费

231000.00

 

  公务接待费

3840.00

 

  工会经费

8803.07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49838.82

 

  离休费

70228.00

 

  退休费

298900.00

 

离休预留调资

12600.00

 

  住房公积金

234748.82

 

  遗属补助

14880.00

 

离退休福利费

210.00

 

表四:兴县财政局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元

项 目

金  额

合 计

3840.00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

3840.00

3、公务用车费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三、兴县财政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兴县财政局2016年收入预算8956031.10元,全部为财政拨款。   

(二) 支出预算说明

1、基本支出4719031.10元,系按现有人员工资标准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核定。

2、项目支出4237000.00元,主要用于财政绩效管理、财政评审业务、部门预算决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部门预算国库支付网络建设、全县农村财会人员培训等工作的支出。

3、“三公”经费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384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84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