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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医疗集团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时间:2022-10-12 15:45       大    中    小      来源: 兴县财政局

兴县医疗集团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第一部分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卫生、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2.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贯彻执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规定,贯彻执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3.指导基层卫生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4.负责卫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医院共设置科室43个,其中:行政后勤19个、医技科室6个、临床科室18个;共有职工677人,其中在编371人,共有卫生技术人员548名,其中医疗专业技术人员182人,护理专业技术人员280人,其他医技人员86人,博士1人,研究生10人,大学本科328人。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正高职称6人,副高级职称61人,中级职称63人,初级及以下418人,分别占专技人员总数的1%、11%、12%、76%。拥有医用磁共振成像设备(MRI1.5)、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16)排、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64/128、移动数字X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移动CT)、数字X血管造影机(中C臂DSA)、生化分析仪(套)2400速等先进设备4662台件价值23390.56万元。

三、单位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情况

医院共设置科室43个,其中:行政后勤19个、医技科室6个、临床科室18个;

2、人员及职数情况

集团内24个乡镇卫生院(分院)共有职工509人,在册编制人数356人,临时工153人;其中专业卫生技术人员339人(医生155人、医技33、护士151人高级职称19人,中级职称81人,初级职称198可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各项工作。

四、2021工作总结

2021年,在山西省卫健委、山西省人民医院和兴县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6月28日与山西省人民医院签订整体托管协议,9月13日医院正式成为山西省人民医院兴县分院。集团整体托管后,“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为目标,坚持“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健康协调发展,不断加强内涵建设,引进和培养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全面提升医院整体综合素质和诊疗水平,为老百姓提供优质、有效、便捷的医疗服务,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446.95万元、支出总计1446.95万元。(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446.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46.95万元,占比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446.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4.03万元,占比23.77%;项目支出1102.92万元,占比76.22%。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46.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46.9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16万元,占2.29%;卫生健康(类)支出1418.56万元,占98.04%.

3.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1446.95万元,支出决算1446.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4.0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16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3.16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300.87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0辆,预算支出为0万元,决算支出0万元,未超预算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无重点项目支出,其他项目均按设定绩效目标执行。

5.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对本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以下模板仅供参考,以单位实际为准)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兴县医疗集团2021年决算公开.xls